您还没有登录! 请登录 后查看您的站内信箱.
你想登录注册?

今天是2012年05月20日
查看今天的热门新闻 或者 文章

未来中国网站地图
[未来中国新闻]: 大陆动态 - 台港新闻 - 国际新闻          [未来中国文章]: 言论自由 - 理论探讨 - 维权运动 - 地方选举 - CDP档案 - CDP发展 - CDP系狱者
[未来中国人物]: 民主墙经历者 - 八九民运经历者 - 中国民主党经历者 - 新民运和维权经历者 - 宗教自由系狱者 - 独立异议人士
[未来中国论坛]: 言论自由和公民社会 - 民主与维权实例和探索 - 地方选举理论, 动态 - 人物关注 - 中国民主党发展研讨探索


文章

你现在的位置 : [ 未来中国文章 ]

中国民主党成员
作者: 中国民主党协调服务中心

中国民主党协调服务中心在中秋时节向至今仍被监禁的中国民主党成员:北京的何德普,查建国,杨子立,高洪明,重庆的许万平,甘肃的岳天祥,郭新民,李大伟,河北的俞峰,张健,湖北的秦永敏,陈忠和,萧诗昌,江苏的杨天水,辽宁的姚福兴,郑贻春,肖云良,孔佑平,宁先华,四川的刘贤斌,熊鹰(李作),胡明君,李智,王森,佘万宝,浙江的吴义龙,毛庆祥,谭凯,还有许多不知地址姓名的至今被监禁的中国民主党成员,以及最近被拘押的浙江的中国民主党成员陈树庆,张建红(力虹)表达特别的节日关注。我们深知我们被监禁的中国民主党的成员同事,特别需要在这些中国的传统节日受到外界的关心关注,他们是中国宪政民主转型进程中的奉献者,探索者,牺牲者。我们也知道,监狱是个小社会,外界的关心关注会传到我们被监禁的成员那儿。我们也知道我们的关注能给中国民主党被监禁的成员在无助和痛苦中带来抚慰,信心和希望。所以我们希望能将我们的关心关注传递给你们的家人和你们本人。

查建国
性别: 男
年龄: 55
出生日期: 1951-8-18
职业: 经理
现在所在地: 北京市第二监狱
最新状况: 被捕
罪名: 颠覆国家政权
早期状况: 被捕
资料日期: 99/6/29
判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99/8/2
简介: 查建国,江苏省宜兴市人,1951年8月18日生于北京,曾任北京稠酒厂厂长,《中国电视戏曲》杂志社办公室主任,前计算机设计公司经理,北京中国民主党成员。1998年11月6日,他与徐文立、高洪明、刘世遵及张晖在北京宣布成立「中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筹备组,争取下世纪初召开「中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担任「中国民主党联合总部」执行主席。他们发出的成立公告中指出,人权公约赋予人民组党的权力,而大陆现行法律也并无禁上公民组党的条款。但目前大陆并无「政党法」,所以筹备组不会向政府申请,而以公告形式宣布成立,但只限于筹备工作,该筹备组不以政党式活动。他们也表明,该筹备组与大陆各地的「中国民主党」筹备委会无隶属关系,一旦代表大会领导机构成立,筹备组即停止活动予以解散。12月20日,他因参与非法社团活动被公安机关拘留审讯,后获释。1999年5月,他因筹备「六四」纪念活动被捕,后获释。6月29日,他与高洪明从家中带走并被抄家。6月30日,他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1日正式被捕。7月5日,他们的案件移交到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理。7月下旬,他被以「颠覆国家政权」审讯,指他与高洪明协助徐文立成立「中国民主党北京、天津党部」,意图推翻中共政权,8月2日被判刑9年(1999年6月29日-2008年6月28日),剥夺政治权利2年,囚北京市朝阳区2357-17信箱北京市第二监狱。9月1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他的上诉,维持原判。查建国入狱后,长期牙痛,最后狱医给查建国治疗过牙痛,但因设备陈旧,治疗无效。由于查建国所吃的食物不能嚼碎,导致患上重度胃炎,夜间常常因胃痛不能入睡。关押查建国的小房间里有12人,环境拥挤嘈吵,深夜2时才能安静。水煮白菜、水煮萝卜是中国监狱里的家常菜,长期营养不良导致查建国身体每况愈下。2001年初,查建国感到头晕,浑身无力,站立十分钟即会晕倒,经狱医初步诊断,是心脑血管硬化所致。由于中共狱中治疗设备极为有限,查建国所患的心脑血管硬化,狱方不可能有效治疗。女儿查慧怡现居美国。

住址:北京市崇文区永定门内东街东里2楼1单元302号
邮编:100050
电话:67014187

Huiyi Zha:627 Rollins Drive, Davenport, FL. 33837, USA
联系电话:001-863-420-9024
电邮地址:zhahuiyi2002@yahoo.com

姓名: 陈树庆
性别: 男
年龄: 41
出生日期: 1965-9-26
职业: 工人
现在所在地: 浙江省杭州市
最新状况: 被捕
罪名:
早期状况: 被捕
资料日期: 99/9/24
被捕
06/9/14
简介: 陈树庆,1965年9月26日出生,无业,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负责人。1999年9月24日,杭州市公安局10名公安闯入他家中将陈树庆带走,而公安随即对他进行抄家,搜走通讯簿等。陈树庆是在浙江吴义龙、朱虞夫等骨干相继被捕后,接过他们的工作,负责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的工作,但工作不久就被捕。2004年,陈树庆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得383分的总成绩,超过360分的合格分数线,于2004年12月21日经杭州市司法局向被告提出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及材料。浙江省司法厅审查认为陈树庆提交的该项申请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遂于2005年1月31日作出了「浙司许考决字 [2005]第1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陈树庆认为,浙江省司法厅无权就是否授予申请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作出决定,同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进行听证,剥夺了原告的陈述和申辩权。对浙江省司法厅作出的决定没有事实依据且在事实认定上有重大误解,导致被告法律适用的错误。现要求撤消被告「浙司许考决字[2005]第一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6月24日,陈树庆不服浙江省司法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司法厅。7月25日,法院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8月28日,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4条、第8条规定,被告具有对要求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进行复审的职权;对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有权作出不予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决定。浙江省司法厅作出的不予许可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举行听证的事项。浙江省司法厅作出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适用规章正确,程序合法。陈树庆要求撤消被告作出的上述具体行政行为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1项之规定,判决如下:维持被告浙江省司法厅于2005年1月31日作出的浙司许考决字[2005]第1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陈树庆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住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苑东九苑22幢1单元601室
邮编:310014
联络电话:0571-88310920;13958012964

姓名: 陈忠和
性别: 男
年龄: 58
出生日期: 1948--
职业: 工人
现在所在地: 湖北省武汉市监狱
最新状况: 被捕
罪名: 颠覆国家政权罪
早期状况: 被捕
资料日期: 99/9/1
判刑7年
2000/7/7
简介: 陈忠和,湖北省武汉钢铁厂职工,「中国民主党」湖北党部主席。陈忠和曾三次获太极拳全国冠军,是「陈式太极拳」的权威。1998年,他与秦永敏、任秋光、吕新华、萧诗昌、刘飞跃及高进勤筹组「中国民主党湖北筹委会」,并于9月11日上午往湖北省民政厅社团管理处申请注册。民政厅派出了3位官员郑重地接待了他们,并宣布请他们在申请书上补充四个条件:一.必须要有人民币5万元注册资金;二.必须在申请书上列明「中国民主党办公场所」;三.必须列明主席、副主席及秘书长等重要职位人的个人简历;四.必须列明「中国民主党」50名成员名单。9月23日上午9时45分,武汉公安局政保处5名公安到秦永敏家将他及秦永敏带到当地派出所,接着向他们宣布「中国人权观察」组织为「非法组织」,根据上级指示予以取缔。11月5日,他与秦永敏往湖北省民政厅社团管理处进行登记。该管理处一名官员则表示国申请社团必须要主管单位同意,也即必须有一个官方单位推荐担保,而「中国人权观察」无主管单位,故不予受理。「中国人权观察」发表声明,指责新颁布的《社团管理条例》亳无新意,严重地违反了人权公约关于人大制定「结社法」,本身就是不正确的事。而新条一开始即规定社团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道路及马列毛泽东思想」这四个坚持,因而任何官方认为有违四个坚持的社团根本不能成立。再加上成立社团要主管单位批准,这使异见社团的成立难上加难。而官方规定全国性社团需资金十万元,地方性社团需资金三万元,也使一般没带政治色彩的社团想成立也望而止步。11月30日晚,公安将他及秦永敏和萧诗昌从家中带走。1999年2月23日,陈忠和再次被捕,后因其父亲病危而于3月17日获释。9月1日,他再次被捕。2000年4月进行初审,7月7日上午,他与萧诗昌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0年及7年。判决书指两人成立中国民主党党部及中国民主党联合党部,企图推翻中共统治。两人已表示会上诉。目前,他们的家属已逃到泰国获难民身份。

姓名: 戴学忠
性别: 男
年龄: 42
出生日期: 1964--
职业: 公司经理
现在所在地: 上海市
最新状况: 被捕
罪名: 反革命宣传煽动
早期状况: 判刑3年
资料日期: 00/2/3
应已获释

简介: 戴学忠,约1964年生,上海人,上海民主人权的活跃人士。八九民运中,戴学忠在上海领导市民支援学生运动,因此被判劳动教养3年。因囚禁中受到毒打,劳教中又受酷刑,至今还有残疾。离开劳改队後,戴学忠参加了一个在上海公园里聚会的民主团体,和《公开通讯》等活动,并呼吁援救和直接给与受迫害者帮助。他常用自己工作赚得的钱支援受迫害者中有困难的家属。94年3月4日,美国副国务卿夏塔克访问中国时,戴学忠遭到拘捕。同年5月3日,戴学忠和他的弟弟一起被捕。几天後,他的弟弟被释放,而戴学忠则於同年12月22日被判3年劳动教养,囚浙江省普陀劳改场。98年5月17日,戴学忠等多名上海民运人士计划在黄浦公园人民英雄纪念塔前提前纪念「六四」九周年,但消息被公安获知,结果他於早上6时就被公安带走,至下午6时才获释,但至今仍被严密监视。8月5日,他联同蔡桂华、马卫、李国涛、周建和、张汝隽、章华麟、姚振宪及韩立法向上海公安局递交了申请书,准备於8月12日至8月20日九天内在上海文化广场、人民广场及外滩三处设摊位徵集万人签名,要求废除劳教制度。9月4日,他、姚振宪、周建和、李国涛、韩立法及蔡桂华等六人发起全国20省市116名异见人士致函联合国人权专员罗宾逊夫人,强烈呼吁专员敦促中国政府废除劳教制度及参观劳教所做实地考察。99年1月30日,他被公安从家中带走。99年5月,他因筹备纪念「六四」活动被捕,稍後获释。9月1日,他因从事中国民主党活动被公安局拘捕。6日,上海公安局破门而入查抄了戴学忠的家,钗h书、手稿、通讯录甚至现金被抄走,而被抄走物件有一部分是他弟弟所有。公安人员并没将抄走物件列以清单并给家人收据。据家人获知,戴学忠在看守所被虐待,曾有24小时公安不给他任何食品及水。10月4日,他的家人获公安通知戴学忠被上海公安局以他在公司与同事发生冲突推撞而以「故意伤人罪」正式逮捕。2000年1月24日,法院进行了初审。2月3日上午,上海普陀区法院以「故意伤人」的罪名将他判刑3年。上海李国涛、蔡桂华、胡可师及徐虹等23名异见人士联名发出公开信谴责上海当局再次以刑事罪名迫害政治异见人士。

戴学忠联络电话∶86-21-56056324

姓名: 单称峰
性别: 女
年龄: 33
出生日期: 1973-1-1
职业: 工人
现在所在地:
最新状况: 获释
罪名:
早期状况: 判劳教2年
资料日期: 01/2/21
应已获释

简介: 单称峰,中国民主党创办人吴义龙妻子。2000年12月31日,单称峰等10省28名异见人士致信给国际奥委会要求向中国施压释放王有才、吴义龙等政治犯,揭开了异见人士利用奥运施压的序幕。2001年1月15日,单称峰被捕。2月21日下午,单称峰被浙江萧山市公安局以「扰乱社会秩序」判劳教2年。吴义龙是浙江大学文学硕士研究生,99年11月以「颠覆罪」判刑11年。2000年5月後,他在浙江第四监狱关进条件极差的单人囚监禁室中,且不准与家人见面,故单称峰向国际奥委会求助。

姓名: 冯达勋
性别: 男
年龄: 65
出生日期: 1941--
职业: 记者
现在所在地: 四川省贡县
最新状况: 获释
罪名: 颠覆国家政权罪
早期状况: 被捕
资料日期: 99/12/16
判刑3年
01/11
简介: 冯达勋,男,1941年出生,户籍地四川省内江市,四川省成都市中国民主党成员。文化大革命中,因和组织观念不一样被打入牢狱5年。80年代,他曾任记者达十年之久,退休后任一些新闻机构特约通讯员,向这些新闻机构投稿。1999年7月8日,他与胡明君、胡嗣瑜及杨伟被成都公安局拘捕及抄家,抄走与中国民主党有关的文件。公安甚至将家中的录象机及录音机都抄走。7月10日,在被警告不要再参与中国民主党活动后获释。公安也向他们调查四川中国民主党负责人刘贤斌及畲万宝的情况。12月15日,内江机床2,000名工人因一年没发工资将内江一条公路堵断示威,而当时冯达勋在场找工人代表了解示威的起因及工人对国企改革的看法。16日,他被公安拘捕,被指其企图煽动工人进一步示威。2000年6月9日,他被四川省内江市检察院以「颠覆国家政权」正式起诉。2001年11月,冯达勋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冯达勋先被关押在内江市东兴看守所,判刑后到贡县煤矿服刑。他在狱中曾托人带出一首诗表达他不屈服暴政的决心,诗写道「两鬓已斑白,满身皆热血,喜逢民主潮,何惧肝胆裂」。现应已获释。

姓名: 傅申平
性别: 男
年龄: 55
出生日期: 1951-4-21
职业: 工人
现在所在地: 美国纽约市
最新状况: 流亡
罪名:
早期状况: 被捕,9月判刑1年
资料日期: 99/3/4
流亡美国纽约市
00/12/18
简介: 傅申平,男,1951年4月21日出生,上海人,傅申奇哥哥,民主墙著名民主人士,中国民主党上海筹委会成员,也是海外中国民主正义党创办人。1991年,他因参加民运被拘留9个月。1999年1月,他因小事与人争执,双方发生轻微推撞,这本是极普通的民事纠纷。事件平息后,于3月4日突被公安拘捕。8月11日下午,他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以「故意伤人」罪审判,但未当庭宣判。据傅申平妻子朱菊红表示,当局故意虐待傅申平。傅申平的左眼已失明,而右眼近视1,000度,必须戴眼镜,但被捕7个月来,公安将其眼镜没收不让戴。朱菊红担心傅申平右眼也会失明。17日,朱菊红致信最高法院萧扬谴责当局违法。家人原替傅申平聘请了上阳光律师事务所为他辩护,但律师工作一个月之后,上海公安竟威胁及刁难律师,使律师承受极大压力,于8月11日审判前退款,终止为其辩护。致使在审判时,检察员故意误导证人,但由于无律师辩护而使审判一面倒对傅申平极其不利。9月6日,他被上海埔东新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1年。据信,傅申平被判刑与他积极参与民主党组建工作有关。在服刑期间,傅申平被虐待,包括被禁止戴眼镜。2000年1月,傅申平获释。出狱后常被骚扰。2000年5月31日,他与李国涛、戴学武、蔡桂华和秦岭山等5人先后被捕。傅申平被拘留了8个多小时后获释,但回家后对其采取了监控,不允许外出走动。6月9日,他与李国涛、朱菊红、蔡桂华、杨勤民及朱国华等23人联名致信上海市长抗议公安以刑事罪名迫害异见人士。10日晚,在海外传媒报导之后,他与其中14人被公安传讯问话数小时后获释。12月18日,他与蔡桂华乘机抵达美国纽约市。

姓名: 高洪明
性别: 男
年龄: 56
出生日期: 1950--
职业: 工人
现在所在地: 北京市第二监狱
最新状况: 被捕
罪名: 颠覆国家政权
早期状况: 被捕
资料日期: 99/6/29
判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99/8/2
简介: 高洪明,山东省高青县人,北京朝阳区团结湖居民,原为北京外事办干部,1989年参加民运被判劳教2年,现为京津党部副主席。1998年9月,他和何德普及王志新宣布参选10月开始的北京(区)级人大代表选举。9月24日早晨,他在其居住的家属区内向选民散发了竞选宣言。中午时份,北京公安局出动多名公安将高洪明放置在居民楼内的竞选宣言全部从住户的大门上和报箱内取走,公安并以请他吃饭的名义将他留滞在拟]中以防止他再去散发传单,公安也劝他不要参选。10月14日,他联同何德普及王志新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北京公安及他们所在单位阻挠他们参选北京人大代表表示抗议,希望人大纠正公安的做法,使他们能行使公民权。他们在公开信中指出,政治体制的改革需要公民的依法参与。以往中国的人大代表选举都是一种政治声调,故老百姓根本没有参选的热情,仅是靠组织系统及行政手段去逼迫选民投票。为了调动人民的参选意识,三人将以异见者身份参选11月举行的北京市五年一届的人大代表选举。11月3日,他向他所在的朝阳区团结湖选举委员会查问有关选举事项时,包括选举委员会主席在内的三位官员不仅态度蛮横拒不提供咨询,反而指高洪明以「独立参选人」竞选人大代表为非法。高洪明对这种欲剥夺异见人士参选权的行为极为愤慨,写信给北京市人大选举委员会表示强烈抗议,并要求委员会立即解释为甚么「独立参选人」不可以参选。21日,北京团结湖选区的三位官员来到他的家,对他宣布不可以向选民散发宣传材料,也不能称自己为「独立候选人」。而三名官员更想将高洪明家的宣传传单强行搜走。高洪明指出他们这样做完全违背了「选举法」,故对三名官员下了逐客令,三名官员则威胁高洪明不听劝告后果自负后离去。11月28日,高洪明受各地「家庭教会」的委托,成立了「宗教自由观察」组织。30日下午1时开始,他去北京朝阳区人大常委接待室静坐,抗议他自上月参选北京人大代表以来,一直受各大方面刁难与阻挠。12月20日,他被公安拘捕,获释后被24小时监视。1999年4月29日,他与徐永海宣布筹组「中国自由劳动者工会」。5月,他因筹备纪念「六四」活动被捕。6月29日,他与查建国从家中被带走并被抄家,于6月30日被北京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1日正式被捕。7月5日,案件移交到了北京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审判,8月2日判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1999年6月29日-2007年6月28日),关押在北京市朝阳区2357信箱18分箱北京市第二监狱,邮编100023。9月1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他和查建国的上诉,维持原判。高洪明自被拘捕后,在狱中多次发低烧后哮喘不止。由于狱中的伙食质量恶劣,日复一日的水煮菜导致高洪明的身体明显衰弱,更染上重感冒,其气管炎再度明显加重。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东里8楼1101号 邮编100010
联络电话:011-86-10-85983077
亲属:李永珍(已离婚)和女儿

姓名: 郭承明
性别: 男
年龄: 41
出生日期: 1965--
职业: 律师
现在所在地: 辽宁渖阳市公安局看守所
最新状况: 被捕
罪名: 颠覆国家政权
早期状况: 被捕
资料日期: 99/6/4
被控「颠覆国家政权」
99/7/5
简介: 郭承明,辽宁省沈阳市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民主党成员。1999年6月4日,他计划在省政府前举行烛光集会及追悼大会,于当晚从家中被带走。7月5日,他的妻子朴英子获悉他被以「颠覆国家政权」名义正式刑事拘留。12月初,朴英子联同王泽臣、王文江及刘世遵的妻子张淑艺、李金兰及林海芬委托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发出致江泽民的公开信,要求释放她们的丈夫。目前情况不明。

姓名: 郭新民
性别: 男
年龄: 54
出生日期: 1952-1-9
职业: 工人
现在所在地: 甘肃省天水市
最新状况: 获释
罪名:
早期状况: 判刑2年
资料日期: 99/7/5
获释

简介: 郭新民,1952年1月9日生,甘肃省天水汽车运输公司职工。1999年1月4日,他与岳天祥等工人成立「中国工人观察」,想帮助当地的下岗工人及监察工厂的腐败,组织工人循法律途径,向甘肃天水市运输公司争取发还拖欠工资,但1月10日两人同时被拘。18日,两人被以「危害国家安全」而正式刑事拘留。5月28日,他被以「颠覆罪」开庭审讯。7月5日,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将他和王凤山判刑2年,而岳天祥则判刑10年,囚天水第二监狱。判决书指三人为非法组织「中国民主党」成员,成立「中国工人观察」是为了煽动工人闹事,推翻与颠覆国家政权。12月29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他和岳天祥和王凤山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郭新民被捕後,其家中处境非常艰难,妻子马晓萍已下岗,两个孩子郭建华和郭靖正在读书,住宅已被天水运输公司收回,一家三口住在马晓萍的姐组家。郭新民现已获释回家。

通讯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城区
联络电话∶86-938-8362598

姓名: 韩立法
性别: 男
年龄: 45
出生日期: 1961-1-1
职业: 工人
现在所在地: 江苏省大丰市
最新状况: 获释
罪名: 反革命宣传煽动
早期状况: 判劳教9个月,後加判劳教2年
资料日期: 98/10/23
被捕
02/12/26
简介: 韩立法,曾因参与八九民运被判入劳改营3年。93年5月,他和姚天生在上海市因企图纪念北京天安门「六四」屠杀事件而被捕,同年9月4日与姚天生一起获释。95年,他因从事民运被判劳教3年,98年4月19日释放。98年5月17日,他与戴学忠等多名异见人士计划在黄浦公园人民英雄纪念塔前提前纪念「六四」九周年,但消息被公安获知,他在到达纪念塔後被捕,至下午6时才获释。6月10日,他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在美国总统克林顿到访上海期间,由上海普通市民举行集会欢迎克林顿。11日,他与另外五名上海异见人士致信克林顿,要求他抽空与上海民运人士见面,就人权问题交换看法。8月5日,他联同蔡桂华、马卫、李国涛、周建和、戴学忠、张汝隽、章华麟及姚振宪九人,向上海公安局递交了申请书,准备於8月12日至8月20日九天内在上海文化广场、人民广场及外滩三处设摊徵集万人签名,要求废除劳教制度。6日,他原计划在上海市政府前静坐绝食48小时,以此来为上海下岗工人争取权益,但在家门口被公安阻止而无法成行。8月11日下午2时,公安将他带走押到当地派出所,宣布不得进行签名运动,扣押至下午6时才予以释放。9月5日,他及江山两人往江苏大丰的上第一劳教所拍照收集证据,结果於中午12时被公安拘留,六名公安非法将两人拘留5小时,并没收了其菲林後释放两人。11日开始,因联合国人权专员罗宾逊夫人访问上海,公安勒令他不得出家门,在其家楼下有名公安24小时看守,一见他出门立即将他赶回家中。18日下午,他和李国涛前往上海市民政局申请注册成立「中国民主党上海筹委会」,由於办公人员正在开会,故李、韩二人留下申请书後离去,准备9月22日再去申请。当晚8时30分,上海市公安局一名局长及政保处长联同20名公安及三名上海民政局社团管理处负责人来到周建和家中,表示不受理他们的申请,退回申请书。公安接著警告他们停止一切活动。接著,公安将他从周建和家带至杨浦公安分局,扣留6小时後释放。10月23日,他因涉嫌嫖娼被捕,判劳教9个月。他本应在99年7月22日刑满出狱,但当局以韩立法在狱中绝食抗议公安毒打为由,将他加判劳教2年。2001年7月21日,他刑满获释。10月14日下午3时,因AEPC会议即将在上海召开,3名上海杨浦公安分局公安来到韩立法家将他带走,随後公安告诉家人韩将在宾馆住一段时期。

通讯地址∶上海市钏  楷溢饰甜砭惟 BR>联络电话∶86-21-65410275

姓名: 何德普
性别: 男
年龄: 50
出生日期: 1956-10-28
职业: 工人
现在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第二监狱2357信箱4分箱
最新状况: 被捕
罪名: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早期状况: 被捕
资料日期: 02/11/4
判刑8年
03/11/6
简介: 何德普,1956年10月28日生。1979年民主墙运动参与者,曾任北京社科院职工,北京市中国民主党成员。他在80年及98年曾两度在所属单位竞选过区人大代表。98年7月下旬,他与徐文立致人大公开信,要求在村级选举中引入竞选机制。他们认为,村一级的选举只有选举才真正做到公平竞争,有效监督与制衡。9月,他和高洪明及王志新宣布参选10月开始的北京县(区)人大代表选举。9月24日下午3时,北京公安约谈他劝其退选。10月14日,他联同高洪明及王志新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北京公安及他们所在单位阻挠他们参选北京人大代表表示抗议,希望人大纠正公安的做法,使他们能行使公民权。他们在公开信中指出,政治体制的改革需要公民的依法参与。以往中国的人大代表选举都是一种政治声调,故老百姓根本没有参选的热情,仅是靠组织系统及行政手段去逼迫选民投票。为了调动人民的参选意识,三人将以异见者身份参选11月的北京市五年一届的人大代表选举。12月20日,他被公安拘捕,获释后24小时被监视。99年5月,他因筹备纪念「六四」活动被捕。7月6日晚上8时,北京市公安局出动了四辆警车将他从家中带走。2000年1月1日,他原定参加在徐永海家中举行的聚会,但在徐家门口已被公安拘捕送丰盛派出所。3月,他被北京市社科院辞退。12月16日,他与徐永海原定下午在家中举行「民主民生问题研讨会」,但在早上被公安从家中带走,稍后获释。2001年2月,国际奥委会访问北京期间,于19日下午,他与杨靖被公安带走,被软禁在两间不同招待所内。另大批异见人士门前有公安把守。3月5日,他联同李大为及高玉祥向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提交讨论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和全国大中城市,设立「鸣冤鼓」的建议书。2002年「六四」前夕,他和王美如、王志新及严正学等20名民运人士家门口被公安24小时监视。11月4日,他因与191名异见人士联署公开信,要求平反「六四」及逐步实行全民直选国家最高领导人而再次被捕,10月14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罪」进行审判,指他是「中国民主党」负责人,在海外网站上发表了4篇反动文章,其中一封是致美国总统布殊的信件,要求释放在狱政治犯。在初审时,何抗议在看守所受虐待,包括连续85天罚他站立,每天只给一个馒头给他充饥。2003年11月6日上午11时,他被北京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判刑8年(2003年1月27日-2011年1月26日),囚北京市朝阳区2357信箱4分箱北京市第二监狱,邮编100023。何德普知悉判刑后,在庭上高呼「中国没有言论自由」、「中国需要多党制」、「抗议对中国民主党的迫害」。2004年12月2日,何德普太太贾建英收到何德普从监狱寄来的一封信,信中说他高血压(100~160左右)又犯了,时时头痛和耳聋。何德普希望监狱能提高伙食标准,或者能让家属送调味品等,比如对脑血管有帮助的醋。现在,何德普每天的伙食费是4元1角,连半个美元都不到,每周一、三、五只吃咸菜,严重营养不良。何太太还特别担心何德普睡上铺,夜里会有摔下来的危险。另外,何德普还强烈地希望能及时得到治疗。何太太曾经多次写信向监狱管理局提出这个要求,但都没有下文。她希望外界为何德普等政治犯呼吁,第一:改善伙食标准;第二:监狱应该给「犯人」治病。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朝阳庵大院9号楼1门5号 邮编:100044
贾建英地址:北京宣武区长椿街45号 医院图书馆 邮编:100053
贾建英电话:13161769766;011-86-10-68355230
电邮地址:hejia111@hotmail.com

姓名: 胡明君
性别: 男
年龄: 34
出生日期: 1972--
职业: 工人
现在所在地: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川中监狱2085信箱6分箱 邮编637100
最新状况: 被捕
罪名: 颠覆国家政权罪
早期状况: 被捕
资料日期: 01/5/29
判刑11年
02/5/30
简介: 胡明君,四川中国民主党成员。1999年12月8日,他被指参与非法社团活动被传讯。1999年7月8日,他与冯达勋、胡嗣瑜及杨伟被成都公安局拘捕并抄家,抄走与中国民主党有关的文件。公安甚至连冯达勋家中的录象机及录音机都抄走。10日,他们在被警告不要再参与中国民主党活动后获释。公安也向他们调查四川中国民主党负责人刘贤斌及畲万宝的情况。2000年12月18日,达州钢铁厂一千多名工人因欠薪达一年而上街示威。当日居住成都的胡明君及居住达州的王森都有同工人接触,随后四川省中国民主党分部发表声明支持工人的示威。声明有几点内容:一.要求中国当局根据已签署的《经济、文化及社会权利国际公约》给予工人组织独立工会的权利;二.要求政府完善社会保险机制给予失业工人基本生存权;三.要求政府反对腐败,根除导致各种示威的腐败贪污。2001年4月30日,王森突然在达州被捕。5月29日,四川省公安局分别在成都及遂宁拘捕胡明君及邓永亮,指控他们曾组织达州钢铁厂工人进行大规模示威。公安更抄胡明君的家5小时及抄走大量物品。2002年5月30日,胡明君与王森因支持四川达州钢铁厂工人示威,被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1年及10年。

监狱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川中监狱2085信箱6分箱 邮编637100

女友赵洁:86-28-89807499

姓名: 孔佑平
性别: 男
年龄: 54
出生日期: 1952--
职业: 工人
现在所在地: 辽宁省鞍山公安局看守所
最新状况: 被捕
罪名: 颠覆国家政权罪
早期状况: 被捕
资料日期: 03/11/29
进行审判
2004/9/16
简介: 孔佑平,辽宁中国民主党成员。1998年12月4日,他被指参与非法集团活动传讯。1999年5月27日,他因筹备纪念「六四」活动被公安带走及抄家。2000年5月29日,他联同魏振杰、宁先华、姜立君、萧云良、王德丰、姚福信、邹萍及杨春光9名辽宁民运人士致江泽民公开信,要求在「六四」11周年之际,对「六四」重新评价。公开信称,1989年在北京由学生发起,得到全国人民响应的以反专制、反官倒、反腐败为主要内容的「六四」学生运动,是一场空前的民主爱国运动,她是「五四」精神的继承和发扬,当时中共把她定性为「动乱和暴乱」是完全错误的,这样的定性实质上是对历史的反动。他们要求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中央要有勇气,拿出对历史负责任的态度,平反「六四」,昭雪冤案,给人民一个圆满的交代。他们还强烈要求释放所有在押的政治犯、良心犯,还人民应有的公民权力,保障社会的真正公正与平等。30日下午,他和邹萍被公安带走,孔佑平于6月1日下午释放。稍后,他组织30名异见人士签名要求平反「六四」及释放中国民主党被捕成员,结果在6月24日再次被捕。2001年2月初,原定就此案审判,可能因为奥运视察团访京而推迟。3月8日下午,他被鞍山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的名义进行审判,审判两小时结束,但未宣判。审判仅允酗捰鬘酊漫d子刘雅茹一人参加旁听。孔佑平曾要求自己辩护而不请辩护律师,但官方为他指派了一名律师。法官也不允许任何辩护。起诉书指其参与成立中国民主党及制订党纲,同时组织给中国政府的公开信要求平反「六四」,这是意图颠覆政权。2003年11月29日,他与宁先华因在网络上发表支持组建中国民主党及组建工会的文章被捕,2004年7月5日被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审判,9月16日,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将他与宁先华判刑15年和12年。判决书指两人从1998年以来就担任「中国民主党」辽宁分部要职,并同国内外敌对势力商量成立独立工会。

孔佑平联络电话:011-86-412-6921039或与杨春光联系:011-86-427-5850264
家庭住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劳动路34栋81号 邮编:114031

姓名: 李大伟
性别: 男
年龄: 44
出生日期: 1962--
职业: 干警
现在所在地: 甘肃省天水市监狱
最新状况: 被捕
罪名: 颠覆国家政权罪
早期状况: 被捕
资料日期: 01/4/14
判刑11年
02/7/24
简介: 李大伟,男,1962年出生,户籍地甘肃省天水市。原系天水市公安局秦城分局保安公司干警。近年来多次参加异议人士的签名活动,为被判刑的异议人士呼吁。1992年5月27日,李大伟在帮其正在戒毒的朋友到甘谷县交警队取被扣的汽车驾照时,同行的朋友之妻被天水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截查带有毒品。1993年李大伟被甘谷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李大伟提出上诉。1993年10月8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刑事判决,认为原审对李大伟定罪量刑均不当,以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改判李大伟有期徒刑3年。李大伟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998年10月10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改判李大伟犯运输毒品罪,原判处刑予以维持。李大伟不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2000年10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要求改判。此外,1998年9、10月,李大伟从外地回天水市参加律师资格考试期间,由于给异议人士岳天祥、郭新民做过法律方面的咨询,其后,李大伟考取的律师资格证被扣发。1999年1月13日,李大伟从外地做工回家,14日被天水市国家安全局拘捕,公安人员没有说明任何理由,未办任何法律手续。李大伟的家被搜查。1月15日,李大伟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刑事拘留。家人被胁迫交了一万元保证金后,李大伟于2月10日被取保候审。2000年3月10日,李大伟取保候审被解除,但一万元保证金未退还。同年5月1日,李大伟去西安找异议人士傅申讨论引资开发西部事宜,同月17日又和傅申进行电话讨论,18日,李大伟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再次被取保候审。天水市国安局的公安人员并搜查其住宅,抄走了判决书、申诉状及写给中央领导人的信等材料。2000年6月,李大伟参加天水市房管局办的天房物业管理公司经理一职的应聘,其考试成绩第一,但因政审不合格未被聘用。2001年4月14日,李大伟被天水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4月22日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02年5月,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大伟一案,未作宣判。同年7月24日,李大伟被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李大伟被指控从海外网站下载500篇「反动」文章储存于自己的计算机,并将之打印装订成册。李大伟还被控通过电子邮件、信件和长途电话等方式和海外民运人士联系。李大伟不服判决,现正上诉。李大伟被捕后一年多,其家人始终未获准探视他,只是在开庭时才见到李大伟一面。现患严重肛炎、胆囊炎、疝气和胃溃疡和关节炎。

家庭住址:中国甘肃省天水市公园路高层楼2楼2号

联络电话:86-0-938--829-7540(李大伟母亲许玉珍)
     86-0-139-9380-3939

李大伟(王凤山转):wangts1966@yahoo.com.cn

姓名: 李智
性别: 男
年龄: 36
出生日期: 1970-11-14
职业: 干部
现在所在地: 四川省达县看守所
最新状况: 被捕
罪名:
早期状况: 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资料日期: 03/8/11
上诉被驳回
04/2/26
简介: 李智,化名「名仆」,网路昵称「大扫把」、「34010000」,男,1970年11月14日出生於四川省巴中市,汉族,原系达州市人民政府财贸流通科副科长,住达县南外镇中国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家属院2栋1单元8楼2号。2003年8月11日 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被逮捕。现押於达县看守所。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法院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李智犯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於2003年12月10日作出(2003)达中刑初字第60号刑事判决,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李智分别於2001年11月9日、2003年1月15日、2003年6月1日利用互联网向境外敌对组织「中国民主党」提出申请,要求加入该党并赞同该党主张。2003年6月4日,李智收到该党颁发的任职证书,担任「中国民主党」二线组织全国委员会委员暨委员会103466党部主任及该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李智的主要职责是在中国大陆建立和发展「中国民主党」的秘密组织。期间,李智在互联网上的「木子网」站制作了个人主页,发表和粘贴反对中囯共产党等内容的文章。2001年10月,李智通过互联网与绵阳市一中学生应某某,相识後积极鼓动应参加「中国民主党」,并将「中国民主党」章程、纲领等资料以及与境外组织联系的方法告知应某某。2001年11月25日应某某申请加入「中国民主党」并於2002年3月19日、4月12日收到该党颁发的任职证书。宣判後,李智以「没有参加敌对组织,没有发展敌对组织成员,没有从事过敌对活动,不构成犯罪」爲由,提出上诉。其辩护人以「李智事前不明知中国民主党是敌对组织而参加,李智未教唆他人参加敌对组织,李智没有颠覆国家政权的行爲」等意见进行辩护。法院於2004年1月14日受理後,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经过阅卷,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爲事实清楚,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2000年1月,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智以会员代号34010000、密码34010000向北京新浪互联资讯服务有限公司新浪网站注册成功,成爲该网站用户并获得该网站的免费邮箱,邮箱地址34010000@sina.com。後李智又以用户名lizhi340100、邮箱地址34010000@sina.com向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所有的雅虎雅虎中国网站注册成功,成爲该网站用户并获得该网站的免费邮箱,邮箱地址lizhi340100@yahoo/com.cn。2003年1月15日,李智登记成爲四川省电信公司达州市分公司ADSL的宽带用户,承载电话2671813、用户帐号lizhi@DC、密码34010000。2001年11月至2003年6月,李智通过国际互联网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三次向境外敌对组织「中国民主党」发出加入申请提供了收取邮件的邮箱地址。李智声称赞成「中国民主党」的主张并愿爲之服务,表明要推翻现行的国家政权。2003年6月4日,李智接到「中国民主党」负责人谢万军签发的二线组字第11-10355号任职证书并保存在自己的电脑中。李智被任命爲该党二线组织全国委员会暨委员会103466党部主任兼该党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该证书规定李智的主要职责是在中国大陆建立和发展「中国民主党」的秘密组织。同月5日,李智向谢万军发出希望得到指导和批示的电子邮件并多次收到「中国民主党」向其发来的有关该党活动的邮件。李智在国际互联网的「木子网站」申请个人主页空间并以34010000的用户名设置个人主页。李智在主页上多次发表和粘贴反对文章,表明要推翻中囯共产党的领导并宣称要联合所有反对共产党专政的同胞,爲推翻共产党的领导而储蓄力量、等待时机。李智以「大扫把」的昵称在网上聊天,宣扬「中国民主党」党员打入中国政府内部参加人大代表的选举,选出自己的市长,从而夺取现行国家政权,实现和平演变的主张。

2001年10月,李智通过国际互联网与绵阳市南山中学学生应某某相识。李智在自己申请加入「中国民主党」的同时,还将该党的章程、纲领、联系方式和加入该党的方法等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应,引导应某某加入「中国民主党」。同年11月25日,应某某根据李智提供的联系方式向「中国民主党提出加入申请」。2002年3月19日、4月12日,应某某收到被任命爲该党二线组织四川省执行局执行委员会兼二线组织直属二零五三独立党部主任的任职证书。李智还积极指导应某某从事敌对活动,扩展其从事敌对活动的范围和空间。上述事实,有经一审庭审宣读、出示、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1、北京新浪互联资讯服务有限公司和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证实,李智在新浪网站以34010000和雅虎中国网站以lizhi340100分别进行注册并获得34010000@sina.com、lizhi340100@yahoo.com.cn的邮箱地址。2、四川省电信公司达州市分公司资料通信部证实,根据网路登录的IP地址,确定是该公司的ADSL用户帐号LIZHI@DC所唯一使用,户主爲李智,所用电话爲李智家庭电话2671813。3、四川省国家安全厅证实,“中国民主党”系敌对组织以及谢万军系该党负责人,李智所发邮件的收件地址爲谢万军的邮箱地址。4、达州市国家安全局从李智使用的电脑硬碟中提取的资料证实,李智於2001年11月9日、2003年1月15日、2003年6月1日向谢万军发出申请加入「中国民主党」的电子邮件。2003年6月4日,李智收到谢万军发出的任职证书等资料的电子邮件。李智向应某某发出的电子邮件等资料。李智 以「大扫把」的昵称进行聊天的记录。5、达州市国家安全局侦查获取的李智在国际互联网上注册的用户资料、在木子网站建立的个人主页、在新浪网站发布的帖子记录、通讯记录、聊天记录、应某某发给李的电子邮件等资料。6、达州市国家安全局从应某某的邮箱中提取的资料证实,李智向应某某发来的引导应加入「中国民主党」的电子邮件以及应某某加入「中国民主党」後获取的任职证书。7、证人李仕毅证实,将「联想」电脑给李智使用。田世玉证实,李智一人使用家中电脑并通过电信公司的ADSL登录网路,承载电话爲家庭电话。侯某证实,李智曾向其询问如何突破网路封锁访问境外网站。

8、证人应某某证实,2001年10月,通过互联网与李智相识,李智在木子网站设立了「爲中国的民主、自由而奋斗」等内容的个人主页及李智发布的「中国爲甚麽落後」等内容的帖子。李智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来了「中国民主党」的章程、纲领、入党方法等资料,根据李智提供的联系方式提出了加入「中国民主党」的申请,後获得了该党的任职证书。9、扣押物品清单证实,在李智家依法提取的「联想」电脑、通讯录、相关资料、录音带及软碟等情况。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004年2月26日,法院认爲,李智积极申请加入境外敌对组织并被任职,其通过建立个人主页、在论坛发布帖子、网上聊天等方式,大肆宣传敌视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想,积极引导、帮助他人加入敌对组织,扩展组织发展和活动空间,策划、实施以和平演变方式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爲,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李智及其辩护人提出李智主观上无颠覆国家政权的故意,客观上未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行爲,不构成犯罪的上诉理由、辩护意见,与查明的李智通过国际互联网加入敌对组织并引导他人加入,策划推翻现行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政权的事实不符 ,上诉理由、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5条第1款、第106条、第56条第1款、第55条第1款之规定,裁定职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姓名: 雄鹰
性别: 男
年龄:
出生日期:
职业:
现在所在地: 新疆石河子81信箱4分箱,邮编:832000
最新状况: 被捕
罪名:
早期状况: 判刑15年
资料日期:
判刑15年

简介: 熊鹰,笔名李作,中国民主党成员,被判刑15年,现囚中国新疆石河子81信箱4分箱,邮编:832000。

母亲李学勤:中国四川省峨眉山市银河小区33栋1单元26号
   邮编:614200
妻子雷凤明:86-833-5162094

雄鹰的妻子:雷凤明女士
地址:四川峨眉银河小区33栋一单元26号信箱
邮编:614200
电话:86-135405336466

姓名: 廖石华
性别: 男
年龄: 57
出生日期: 1949-9-2
职业: 工人
现在所在地: 湖南省沅江市
最新状况: 获释
罪名: 颠覆国家政权
早期状况: 被捕
资料日期: 99/6/10
判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2000/1/3
简介: 廖石华,1949年9月2日生于湖南省,长沙汽车电仪器厂汽车维修工人,中国民主党成员。他是长沙出名的工人领袖,经常因工厂腐败及工人利益受损而带领工人去政府机关请愿。1999年5月,他因筹备纪念「六四」活动被捕,稍后获释。6月10日,他因参与湖南省常德市工人及市民在省政府前的一次请愿行动而被捕。7月16日,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以「颠覆国家政权」及「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两项罪名将他正式逮捕。11月30日,湖南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当时是秘密审判,除佟适冬的律师参加审判外,法院没有让家人旁听。2000年1月3日上午,法院向家人发放了判决书,以「颠覆国家政权」将他与佟适冬分别判刑6年及10年。判决书指廖石华是中国民主党成员,故以「颠覆罪」判刑4年,但又因他1999年6月带领长沙汽车电器厂下岗工人示威阻断交通6小时,故又犯「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刑2年,合共判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囚湖南省沅江市省第一监狱。2005年6月,廖石华刑满获释。

姓名: 刘浩峰
性别: 男
年龄: 20
出生日期: 1986--
职业: 自由撰稿人
现在所在地: 上海市
最新状况: 获释
罪名:
早期状况: 被捕
资料日期: 01/3
判劳教3年
01/5/16
简介: 刘浩峰,中国湖南青年农民,也是活跃地自由思想者,还是中国民主党文教小组负责人,和国际联合论科学院(联合国备案)秘书长。刘浩峰为中国民主党做新闻和文化的研究工作,他的文章曾在海外的互联网上发表。他于2001年3月被捕,5月16日被判劳教3年,罪名是「危害国家安全」。2005年11月12日,刘浩峰致函美国总统布什,要求关注中国异见人士状况。

姓名: 刘金
性别: 男
年龄: 37
出生日期: 1969-1-1
职业: 工人
现在所在地: 河北省张家口
最新状况: 获释
罪名:
早期状况: 判刑3年
资料日期: 99/9/29
应已获释

简介: 刘金,河北张家口油漆厂工人,中国民主党河北筹委会成员。99年6月8日被捕,8月17日被法院审判但未判决。9月29日,他与余登强被张家口中级人民法院指他两人在98年11月筹组中国民主党河北筹委会,意图颠覆国家政权,将他判刑3年。当时,刘金的妻子怀有8个月身孕,而她又没有工作,刘金的判刑使她的家庭生活陷入极度困境。现应已获释。

姓名: 刘世遵
性别: 男
年龄: 44
出生日期: 1962--
职业: 工人
现在所在地: 辽宁省大连
最新状况: 获释
罪名: 颠覆国家政权罪
早期状况: 被捕
资料日期: 99/9/17
判刑6年
00/2/16
简介: 刘世遵,中国民主党辽宁省大连党部主席,「中国民主党北京天津党部」办公室主任,为辽宁师范大学世界经济专题研究生。曾任徐文立助手,协助徐文立的工作。1998年11月6日,他与徐文立、高洪明、查建国和张晖在北京宣布成立筹备组,争取在下世纪初召开「中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他们在成立公告中指出,人权公约赋予人民组织的权力,而中国现行法律也并无禁止公民组党的条款,所以他们决定成立「中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筹备组。但目前大陆并无「政党法」,所以筹备组不会向政府申请,而以公告形式宣布成立,但只限于筹备工作,该筹备组不以政党形式活动。他们也表明,该筹备组与大陆各地的「中国民主党」筹委会无隶属关系,一旦代表大会领导机构成立,筹备组即停止活动予以解散。28日,他被公安传讯6小时。12月4日,他被指参与非法社团活动而被捕,稍后获释。1999年9月17日,他被大连公安局人员从家中带走,而公安查抄了其家,搜走了通讯簿等物。当天其家人接获公安局通知正式逮捕刘世遵,理由是在大连组建「中国民主党大连党部」任主席,构成了「颠覆国家政权罪」。21日,他在大连看守所绝食,维持超过30小时。2000年1月27日审判。2月16日,他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的名义判刑6年,而刘世遵则表示他会同徐文立一样不会上诉。判决书指刘世遵于1998年协助徐文立组建「中国民主党北京、天津党部」,并任秘书长,而1999年刘世遵在大连组建「中国民主党大连党部」任主席,构成了「颠覆国家政权罪」。同年7月,刘世遵由瓦房店监狱被押至抚顺监狱服刑,于2001年1月再转移到锦州监狱。由于监狱的条件恶劣,特别是监狱伙食令犯人体质衰弱。刘世遵因此患上高烧不退,狱医经过10天的治疗无效,每日咳嗽不止,患上严重的前列腺炎,现囚抚顺监狱。2005年9月16日,刘世遵刑满获释。刘称,在狱中曾被单独囚禁,但健康「不太差」。他又表示仍然希望争取民主,但相信组织反对党并非最佳选择。他现时已返回大连住宅,希望先花时间陪伴妻儿。

刘世遵妻子林海芳联络电话:86-411-7633549
刘克雄(世遵之子)电话:86-411-87329255,手机:13591818919
家庭住址:辽宁省大连开发区金昆毛纺有限公司

姓名: 刘贤斌
性别: 男
年龄: 38
出生日期: 1968-8-25
职业: 学生
现在所在地: 四川省大竹县省第三监狱(川东监狱)101信箱2分箱 邮编:635100
最新状况: 被捕
罪名: 颠覆国家政权罪
早期状况: 判刑2.5年
资料日期: 91/4
判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99/8/6
简介: 刘贤斌,1968年8月25日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87级学生,父母远在四川遂宁山区务农,家境贫苦。他因参加八九民运,1991年4月15日被捕,1992年12月8日,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囚北京市秦城监狱。出狱后,刘贤斌一直进行社会问题的调查研究,撰写有关人权民主的理论文章,参加推动民主的呼吁书的签名活动。刘贤斌和一些朋友经常为遭受勒索和迫害的平民打抱不平,帮助打官司和进行呼吁,因此而遭受迫害。1995年5月15日,他因联署了《汲取血的教训,推进民主与法治进程》呼吁书,被公安追查。他获释后便开始逃亡生活。同年10月22日,他和邢宏伟、杜力、何兵、雷云海、郇健生、白和平、马骏和欧阳懿等九人,发表致江泽民的公开信,要求在江泽民参加高峰会之际,也要关注中国人权状况的不断恶化,实现国内宽容和解,结束对持不同政见者的打击、迫害和镇压。公开信要求立即释放被无理关押的魏京生、王丹、刘念春、陈子明、刘晓波、邓焕武等人,释放被判刑的胡石根、康玉春、刘京生和陈卫等人。1996年4月29日早上,他在四川省遂宁市家中被当地公安带走。公安指刘近期频频出外,怀疑他借商务之行,在四川串连筹组异见组织。8月中旬,他发出致中国政府的呼吁书,强烈要求中央政府立即责令遂宁市公安停止迫害基督徒,以确保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1998年10月15日上午10时,他与畲万宝及黄晓敏往四川省民政厅社团管理处登记注册「中国民主党四川委员会」,但该社团一位姓文的处长拒绝了他们的申请,并表示「政党」不属于「社团」的范围,故不能接纳他们的申请。1999年1月23日,他被指参与中国民主党活动被捕。释放后,于2月5日再次被捕,稍后获释。7月7日,刘贤斌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遂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4日,他以「颠覆国家政权」正式逮捕。8月6日上午8时,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关押在四川大竹县的省第三监狱。16日,其妻陈明先发表了致江泽民、朱镕基和全国人大公开信,指出法院以不着边际和可笑的证据判处刘贤斌13年徒刑,对中国的法制和人权是一个极为耻辱和极为罪恶的先例,提出重新审理保护遵守审判程序并追究迫害中的违法行为等四点要求。2000年6月4日,他绝食一天纪念「六四」。

监狱地址:四川省大竹县省第三监狱(川东监狱)101信箱2分箱 邮编:635100

刘贤斌夫人陈明先联络电话:86-825-3892199;86-825-2248222;86-13778747500
地址:中国四川省遂宁市遂宁中学校 邮编:629000

姓名: 吕新华
性别: 男
年龄: 33
出生日期: 1973--
职业: 工人
现在所在地: 湖北省武汉第二看守所
最新状况: 被捕
罪名: 反革命宣传煽动
早期状况: 被捕
资料日期: 01/4/20
判刑4年
02/1
简介: 吕新华,中国民主党湖北党部创办人之一,湖北省武汉市网络异见人士。他经常在海外的论坛上贴出讨论推动中国民主的文章以及报导当地发生的侵犯人权行为。1998年,他与秦永敏、陈忠和、任秋光、萧诗昌、刘飞跃及高进勤发起「中国民主党湖北筹委会」,并于9月11日上午往湖北省民政厅社团管理处申请注册。民政厅派出了三位官员郑重地接待了他们,并宣布请他们在申请书上补充四个条件:一.必须要有人民币5万元注册资金;二.必须在申请书上列明「中国民主党办公场所」;三.必须列明主席、副主席及秘书长等重要职位人员的个人简历;四.必须列明「中国民主党」50名成员名单。24日上午9时,他被公安从家中带走,拘留8小时至下午5时才释放,公安也查抄了他家,搜走了申请注册文件。1999年2月23日,他与陈忠和、萧诗昌及姜汉生等一同被捕。2000年9月15日再被捕,稍后获释。2001年2月,他在美国一个网站发表了「论以德治国」的文章。文章强烈批评江泽民的「以德治国」论调是几千年来封建专制皇权思想的延续,是同现代文明的对抗,它反映出江泽民皇帝情结的恶性膨胀。文章指社会的进步一定依赖于一种制度,依赖于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及互相监督制约,并用法律的方式固定下来。3月11日,他被武汉公安局拘捕,当局怀疑海外论坛(BBS)上一系列批评江泽民的文章出自他的手笔。4月20日,他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起诉。武汉新洲区当地有101名人士联名上书要求释放吕新华。吕新华经常在海外BBS上发表文章,又替美国一家网络新闻站写评论,鼓吹中国政治改革。2002年1月,吕新华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判刑4年,囚湖北省武汉监狱。

通讯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吕家弄3号 邮编431415
通讯电话:011-86-27-86969764
电邮地址:n4698@yahoo.com

姓名: 毛庆祥
性别: 男
年龄: 57
出生日期: 1949--
职业: 工人
现在所在地: 浙江省杭州市第一监狱
最新状况: 被捕
罪名: 反革命宣传煽动
早期状况: 被捕
资料日期: 99/6/25
判刑8年
99/11/9
简介: 毛庆祥,浙江省杭州市异议人士。他与王荣清均为1979年民主墙杭州民刊《资江潮》编辑,近年来多次参加联名上书活动。1998年7月23日,他联同王荣清申请游行,要求释放王有才等。25日,公安已正式驳回申请。8月6日,他联同王荣清、李锡安、吴闯及沉建民去杭州市公安局递交了游行申请,申请于8月12日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举行游行,由五一广场出发,经延安路及解放路至市政府前静坐。11月20日下午,他和祝正明、姚振宪、李国涛、吴义龙及王荣清自分别被公安从家中带走。他们原定在21日下午在杭州凯旋饭店举行由浙江、上海约20名中国民主党成员参加的会议,警方为阻止这次会议而采取拘捕行动。21日下午,他获释回家。12月15日,他被指参与非法社团活动被捕,现已获释。1999年3月14日下午1时30分,杭州中国民主党40名成员原定在东清茶室举行研讨会,研讨推进中国的民主进程问题。结果他和王荣清、朱虞夫及祝正明在上午被拘一直至晚上才获释。15日下午3时,他和王荣清、朱虞夫、李锡安及祝正明往杭州公安局递交申请书,申请于3月18日下午至5时在湖滨公园举行集会。此外,这天也是毛庆祥参加「百日绝食」行动,估计浙江省绝食至少维持30天以上。1999年6月,他与池建伟、郑大中及陈树庆等人前往杭州市武林广场捐血,以爱心纪念十年前「六四」事件中为中国民主化流尽最后一滴血的年轻大学生及市民。6月25日,他被公安拘捕,而后来被公安改为软禁在一个地方「监视居住」,但在无任何活动下突然被正式逮捕。9月27日,他的妻子胡晓林联同吴义龙、朱虞夫及徐光的妻子致函最高法院萧杨,强烈要求公开审理他们的丈夫。10月25日,法院开庭审讯,但未判。11月9日,他被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8年。判刑书指他与吴义龙、毛庆祥及徐光四人创办了一本宣传中国民主党的《在野党》杂志,且经常利用互联网在海外中文BBS上散布中国民主党文章,利用电子邮件与海外反动组织联络。整个宣判仅半小时。12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他们的上诉,维持原判,由看守所送往浙江省第一监狱服刑。2000年10月30日,他的妻子吴晓玲联同王有才、吴义龙、祝正明、朱虞夫及徐光等5人的妻子致信全国人大要求敦促中国当局遵守两个人权公约,立即释放判刑的家人及一切政治犯。

家庭住址:浙江省清泰门外莫邪塘西村5幢82-104室
  邮编:310016
联络电话:86-0571-86066394

姓名: 聂敏之
性别: 男
年龄:
出生日期:
职业: 工人
现在所在地: 浙江省杭州市
最新状况: 死亡
罪名:
早期状况: 被捕
资料日期: 99/10/1
病逝
01/10/7
简介: 聂敏之,浙江中国民主党负责人。文革期间,他因「反革命」罪入狱十年。98年,他与王有才等一起在浙江杭州筹组中国民主党,曾多次被公安拘捕。在民主党负责人吴义龙、朱虞夫、毛庆祥及徐光被捕後,陈树庆接替他们做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的工作,但陈树庆在9月下旬被捕,聂敏之承接陈树庆的工作。99年10月1日上午10时,他被杭州公安局从家中带走,稍後获释。2000年9月,他发表公开信要求释放被囚的王有才等异见人士,结果被杭州公安以「扰乱社会秩序」判劳教一年,公安将他送往浙江金华劳教所劳教,但刚到劳教所不久就突然中风病倒,後送劳教所医院医治,但一直未有康复,至2001年10月,医院通知家人将聂敏之领回,至10月7日下午4时终於不治去世。聂敏之在回光反照清醒时留给去看望他的民运人士最後一句话就是∶「继续干民主党。」

聂敏之家属联络电话∶86-571-85182834

姓名: 宁先华
性别: 男
年龄: 45
出生日期: 1961-2-18
职业: 工人
现在所在地: 辽宁省鞍山市监狱
最新状况: 被捕
罪名: 颠覆国家政权罪
早期状况: 联署公开信
资料日期: 03/5/29
判刑12年
04/9/16
简介: 宁先华,1961年2 月18 日生于辽宁省沈阳市,汉族山东省蓬莱县人,大专文化。1979-1982 年间在81371部队任电影放映员,1982年复员后曾在沈阳市政府城乡建委、市创全优工程办公室、辽宁商达国际公共关系发展公司工作。1989年「六四」期间,在沈阳组织沈阳市民声援团任总指挥、沈阳爱国市民自治联合会(工自联)主席。组织和领导沈阳的游行示威和抗议活动。5月27日带队赴京声援并参与筹建北京工人自治联合会。6 月3日下午,外高联副总指挥哈斯(蒙古族)派人护送赴南方。同年7 月6日在沈阳以「非法组织头目」的罪名被捕,关押在沈阳市公安局六处(与郭承明同号房),10月13日释放后一直从事国内的民运筹划工作。1998年9月与王泽臣、王文江、刘世尊、孔佑平等人筹建中国民主党辽宁党部,拟定为辽宁省党部副主席,沈阳党部主席。在这期间和同仁们联合发表了致江泽民的公开信、绝食声明等一系列活动。要求推进中国的政治民主、结束中共一党专制,释放被关押的民运人士,重新评价「六四」。1999年5月30日因组织策划全省悼念「六四」死难烈士十周年在沈阳市政府广场举行的烛光晚会,被当局抓捕,关押在沈阳公安局第四看守所,同17名因刑事犯罪被判刑

Posted by: 王有才 on Wed, 04 十月 2006 09:47:09
(938 Reads)

目前尚无评论

评价
上次更新时间: 2006-10-04 10:01:04 作者 王有才
选项 :
查看文章地图
查看存档

屈原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