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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建国关于重判朱虞夫的声明

分类 :   at 9 on Sun, 12 2月 2012 11:49:19

严正抗议浙江法院因小诗一首重判杭州著名异议人士朱虞夫七年徒刑!
前年与来京旅游的朱虞夫畅饮两次,朱兄坚定乐观的精神感染着相聚的北京朋友们,谁知几个月后朱虞夫被捕入狱。其入狱前北京警方曾与我谈过话,就以和朱虞夫吃饭一事警告过我,他们对我们的监控是无孔不入啊。
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依宪法第35条维护自己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去冬今初中国当局因言治罪,连判各地异议人士震惊全球﹔每一个公民都有依宪法第35条维护自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都有维护自己结社结党自由的权利﹔都有依宪法第36条维护自己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都有依宪法第34条维护自己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此决定政权更换的权利。这些维权行动却屡屡遭到当局暴力镇压(全天候监控、秘密拘押、酷刑、劳教、判刑)。
那些镇压者们,难道你们不知道以言治罪是最不得人心的吗?难道你们不知道靠镇压“维权”是不能长久“维稳”的吗?难道你们不知道靠镇压是无法浇灭人们心中的良知吗?百年来中国民主仁人志士前仆后继证明了这点,也还将继续证明这点。你们应该知道“你可以摧毁花朵,却无法阻止春天”(捷克—杜布切克语)
北京查建国2012年2月12日




朱虞夫判决书

分类 :   at 1 on Sun, 12 2月 2012 03:00:45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1)浙杭刑初字第2 9 8号

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朱虞夫,男,汉族,195 3年2月28日出生,籍贯浙江省东阳市,出生地浙江省上虞市,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杭州市上城区清河家园1幢2单元604室,住杭州市上城区近江新村9幢l单元7 01室。曾因犯颠覆国家政权罪于1999年11月2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06年9月1 4日刑满释放。又因犯妨害公务罪于2 00 7年7月l 0日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9年4月l 8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11年3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1日被逮捕。现押于杭州市上城区看守所。

辩护人李敦勇、李柏光,北京市共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杭检刑诉(2 011)18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虞夫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于2 011年8月l 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同年10月2 5日以需要补充证据为由撤回杭检刑诉(2 01】)1 8 2号起诉,当日本院裁定准予公诉机关撤诉。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又于2 011年l 2月22日以杭检刑诉(2011)332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台议庭,于2012年1月3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小兵及沈佩颖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朱虞夫及其辩护人李敦勇、李柏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审理期间,依法报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延长审限一个月。现已审理终结。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从1998年起,被告人朱虞夫因参与成立非法的“中国民主党”,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而犯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被告人朱虞夫继续以非法的“中国民主党”成员身份,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2 01 0年、2011年期间,被告人朱虞夫以非法的“中国民主党”名义,撰写《2010年新春募捐简短说明》等文稿和募捐名录,主持发起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家属募集资金的活动并在境外网站公告,煽动人们对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仇恨。

从2009年9目起至案发前,被告人朱虞夫以非法的“中国民主党”成员身份,先后多次通过他人向“未来中国网站”、“大纪元网站”、“自由亚洲电台”、“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新唐人电视”等境外网站和媒体,恶意造谣和诽谤我国的国家政权,煽动人们改变和夺取政权。

2011年2月18日、3月2日,被告人朱虞夫通过互联网向50余名人员发送信息,鼓动人们邀请亲朋好友在城市广场进行非法集会,煽动人们颠覆我国的国家政权。

2 011年3月5日,被告人朱虞夫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公诉机关为证实上列指控,当庭宣读或出示了证人姜杭莉等人证言;电子证物检查工作记录等勘验、检查笔录;银行查询记录、通话记录清单、网站截图;及被告人朱虞夫供述等证据。认为被告人朱虞夫以造谣、诽谤、诋毁等方式煽动颠覆我国国家政权和推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提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惩处。

被告人朱虞夫否认犯有起诉书指控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相应指控事实,其辩解(1)没有以“中国民主党”成员身份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2)其发起的募捐活动是爱心活动,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3)其是在与他人通话过程中发表网站上言论的,当时其并不知道是在接受采访。但同时表示通话对象无论是谁,其言论内容并不因此而会有改变;(4)其未向他人发送鼓动人们进行非法集会的消息。并表示自己年事已高,不想也不愿再进行类似的举动,要求政府对其行为宽容对待。

辩护人以公安机关从境外网站上获取的朱虞夫言论不具合法性、关联性;朱虞夫本意是对政体的不满,并未要求改变国体和社会主义制度,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实际上混淆了国体和政体的概念;朱虞夫不具有颠覆国家政权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进而也不会煽动他人去颠覆;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虞夫以中国民主党成员身份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依法不能成立;朱虞夫发表的抨击时政的观点和言论虽然不符合主流看法,但不能由此使用刑罚手段去规制;将朱虞夫发起的募捐等人道主义行为认定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有违人情和法理等为由,请求宣告被告人朱虞夫无罪。

经审理查明:从1 9 98年起,被告人朱虞夫因参与成立非法组织“中国民主党”,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而犯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朱虞夫仍然继续以非法组织“中国民主党”成员身份,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201 0年、2011年,被告人朱虞夫以非法组织“中国民主党”人的身份发起“2010年新春募捐”、“浙江中国民主党人2011年春节募捐暨向受难者家属送达捐款和慰问活动”,为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及其家属募集捐款,并撰写募捐声明、公告等发布在境外“博讯网”、“零八宪章”网站上,以粉饰、美化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犯罪分子的方式,攻击、诋毁我国司法制度,煽动对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仇恨。

2009年9月至案发前,被告人朱虞夫以非法组织“中国民主党”成员的名义,先后多次通过他人在“希望之声”、“大纪元”等境外网站、媒体发布的《中全会失众望“强国转富民”遭质疑》、《朱虞夫:把共产党霸占的权力还给百姓》、《朱虞夫:中共害怕我把真相告诉大家》等有关报道中宣称:“这个政权在风雨飘摇中,随时可能颠覆”;“邪恶政权是我们中华民族共同的敌人。必须要改变它,必须要让它把从老百姓手中霸占的权力重新还给老百姓”;“一旦这个独裁专制的政权垮台,我们广大人民的生活只会更好”等,公然以造谣、诽谤等方式发表攻击、诋毁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煽动颠覆我国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 011年2、3月,被告人朱虞夫通过互联网向50余人发送其编写的鼓动进行非法集会的信息,煽动效仿突尼斯“茉莉花革命”,推翻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出举的下列证据证实:

(1)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立案决定书证明,被告人朱虞夫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于2011年3月5日被立案侦查。

(2)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扣押物品照片、收缴收据、发还物品文件清单、杭州市公安局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以及对搜查过程制作的音像视频分别证明,公安机关于2 011年3月5日持搜查证,在见证人的见证下,对位于杭州市近江新村9幢1单元7 0l室朱虞夫住处进行搜查,发现并扣押2台电脑机箱(1台银白色,上有“JNc”字样;1台蓝色,上有“星宇泉”字样)、“BlackBerry”牌黑色直板手机1部、4只u盘、1 4张淫秽影碟以及“中国民主党简介”、“2 010年新春募捐简短说明”等纸质材料、取款凭条等物。同年3月22日,被查扣的14张淫秽影碟被公安机关依法收缴;同年5月24日,公安机关将标注有“星宇泉”字样的电脑机箱和“BlackBerry”手机l部发还给被告人朱虞夫家属。

被查扣的“201 0年新春募捐简短说明”文稿显示:该次募捐捐助对象均为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罪犯及犯罪嫌疑人;文中将上述罪犯及犯罪嫌疑人美化成面对邪恶拍案而起,椽笔如刀,直刺贪虐,嫉恶如仇,挺身而出争取每个人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的英雄等;募捐者情况栏内有朱虞夫;末尾标注“本次捐款主持人中国民主党人朱虞夫等”,落款时间为20l0年1月于杭州。

上述文稿,被告人朱虞夫在庭审中自认系其撰写。在侦查阶段,朱虞夫供认两次募捐都是由其以“中国民主党”人的身份发起的。

(3)杭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分局制作的电子证物检查工作记录、固定电子证据清单证明,公安机关于2 011年3月9日对同年3月5日从朱虞夫住处扣押的2台电脑机箱及4只u盘进行电子数据勘查,发现seagate 60G(S/N:3HRll25F)的蓝色机箱硬盘Skype系统内有两个Skype账号登陆过,账号为“yufuzhu89”、“yufuzhu89—1”,其中“yufuzhu89”在2011年3月2日先后向十个账号发送《到敌人后方去》的曲谱内容,并提取了该硬盘内的QQ聊天记录文件和MSN聊天记录及IE访问信息等。

发现seagate 806(S/N:5JVlL2 5C)的白色机箱硬盘Skype系统内有一个Skype账号登陆过,账号为“yufuzhu89”。该账号于2011年2月l 8日先后向四十个账号发送《是时候了》的诗歌内容,并提取IE访问信息以及多个文档信息等。上述内容在侦查阶段均交被告人朱虞夫辨认,朱虞夫供认“yufuzhu89”是其电脑上使用的账户名,2 011年2月1 8日、3月2日使用家中电脑发送给五十人的《是时候了》和《到敌人后方去》为其所创。

(4)杭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分局制作的远程勘验工作记录、截屏证明,公安机关于2011年3月14日对互联网上与朱虞夫有关的信息实施远程勘验,勘验发现在《大纪元网站》、“希望之声网站"、《中国民主党美国总部网站》、《自由亚洲电台》、《自由圣火论坛》、《零八宪章网站"、《阿波罗新闻网》、《新唐人电视台》等境外敌对网站上有和朱虞夫有关的21篇文章,下载并刻录了8个相关音频文件、4个视频文件,截屏78页。截屏网站内容中有许多朱虞夫散布的诋毁、污蔑我国的国家政权和司法制度的言论。在侦查阶段已交朱虞夫辨认无误。

(5)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调取证据通知书、中国移动通信客户详单与公安机关对互联网上与朱虞夫有关的信息实施远程勘验获取的截屏网页内容进行比对证实,2011年1月至3月,被告人朱虞夫使用手机多次接受“大纪元”、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阿波罗新闻网”记者的呆访,后以录音和引述等方式在相关境外网站上发表。被告人朱虞夫在庭审中自认该手机为其所用。

(6)证人姜杭莉证言证明,2011年3月5日被公安机关在被告人朱虞夫暂住近江新村9幢1单元顶楼自建房扣押的银灰色电脑主机箱系朱虞夫使用。被告人朱虞夫当庭对此无异议,且在侦查阶段还供认标有“星宇泉”字样的蓝色电脑主机箱其也使用过。

(7)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个人结汇交易明细查询单证明被告入朱虞夫在201 0年1月至2011年2月间,多次接受境外汇款。

(8)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上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浙江省第二监狱罪犯出监鉴定表分别证明,被告人朱虞夫前科、刑罚以及于2009年4月1 8日刑满释放等事实。

(9)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望江派出所出具的《抓获经过》证明,被告人朱虞夫于2011年3月5日被动到案的事实。

(1 0)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朱虞夫的基本身份。

(11)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未发现被告人朱虞夫大学就学档案。

(1 2)被告人朱虞夫供认在案,所供与前述证据反映的情况基本相符。

上述证据均经庭审质证无疑,予以确认。

关于被告人朱虞夫提出其没有以“中国民主党”成员身份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朱虞夫辩护人提出的起诉指控朱虞夫以“中国民主党”成员身份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依法不能成立的辩解和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朱虞夫通过境外媒体发布的言论均以“中国民主党创始人之一”、“浙江民主人士”冠名,朱虞夫在庭审中未作否认,且在侦查阶段亦作过上述供述。因此,朱虞夫以“中国民主党”成员身份实施活动的事实可以认定,故朱虞夫及其辩护人所提朱虞夫没有以“中国民主党”成员身份实施活动的辩解和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

关于被告人朱虞天提出其发起的募捐活动是爱心活动,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将朱虞夫发起的募捐等人道主义行为认定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有违人情和法理的辩解和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朱虞夫借替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及家属募集资金之机,撰文粉饰、美化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诋毁我国司法制度和国家政权,煽动人们对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敌视。故朱虞夫及其辩护人所提相关辩解和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

关于被告人朱虞夫提出其是在与他人通话过程中发表网站上言论的,当时其并下知道是在接受采访的辩解,经查,朱虞夫在庭审中供认其发表网站上的言论并不因通话对象、目的不同而产生差异。朱虞夫长期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犯罪活动,且其又以所谓的“中国民主党创始人”、“民主知名人士”自居,对其发表的言论会被公诸于众有所预见,且亦不违背其本意。故朱虞夫所提相关辩解不能成立。

关于被告人朱虞夫提出其言论虽有过激之处,因其服刑期间受到不公对待,经查,朱虞夫发表的诸多煽动性言论与其服刑经历并无直接关联,且即便服刑期间有关权利依法受限,亦不能成为其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理由。故朱虞夫所提相关辩解,本院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人朱虞夫提出其未向他人发送鼓动人们进行非法集会的消息的辩解,经查,公安机关制作的电子证物检查工作记录、固定电子证据清单等相关证据均能证明朱虞夫通过互联网向数十人发送信息,鼓动他人携亲朋好友进行非法集会,其本人在庭审中也予供认。故朱虞夫所提相关辩解,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人朱虞夫的辩护人所提公安机关从境外网站上获取的朱虞夫的言论不具合法性、关联性的辩护意见,经查,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远程勘验方式获取了出现在境外网站上的朱虞夫的言论,朱虞夫在庭审中亦认可上述内容系其所讲。公安机关取证程序合法,且所取证据亦与指控事实紧密相关。故朱虞夫的辩护人所提相关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人朱虞夫的辩护人提出朱虞夫本意是对政体不满,并未要求改变国体和社会主义制度,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实际上混淆了国体和政体的概念的辩护意见,经查,从朱虞夫认可由其发表的言论内容来看,如“中共它是建政而不是建国,它只不过是建立了一个政权,是一个血腥的政权”,“这个政权在风雨飘摇中,随时可能颠覆”,“邪恶政权是我们中华民族共同的敌人”,“共产主义制度都是以掠夺百姓为基本宗旨”等等,恶意诋毁和煽动推翻我国国家政权组织,包括我国各级权力机关等在内的整个政权以及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因此,朱虞夫的辩护人关于朱虞夫的言论系促政改目的的辩护意见与事实和法律不

符,本院不予呆纳。

上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朱虞夫以非法组织“中国民主党”人身份发起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分子募捐活动并通过境外网站、媒体发表煽动性言论以及向多人发送鼓动非法集会信息等方式,向公众煽动颠覆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且长期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犯罪活动,属于罪行重大,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宪法赋予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等自由,但同时也规定公民在行使上述自由和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朱虞夫的言行严重危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触犯了刑法。朱虞夫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要求宣告无罪的辩解、

辩护理由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朱虞夫曾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又曾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判处刑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朱虞夫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1年3月5日起至2018年3月4日止)。

二、犯罪工具电脑主机一台(标有“JNC”字样)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俞 振

审 判 员 聂 庆

代理审判员 刘宏水

二 0一二年二月十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胡晟




陈树庆:对于朱虞夫案,我还能说什么?

分类 :   at 7 on Sun, 11 2月 2012 09:35:38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2月11日 来稿)

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从而严重危害人民的权利与国家的利益。
一个健康的现代文明社会,不能没有反对的声音,不能没有制衡的力量。
对朱虞夫先生的迫害,这不仅是对公民权利的再一次严重侵犯,也是对于宪法与法律的再一次玩弄与践踏。
将“清风不识字,为何乱翻书”与《是时候了》所遭受的结果对比,也是野蛮残暴对于文明的“文字狱”继续。
有了这些认识,加上既往对于本案的一再关注与评论,再对《判决书》进行技术解析,还有意义吗?




上千人联名强烈谴责中国司法当局对朱虞夫作出有罪判决

分类 :   at 6 on Sun, 11 2月 2012 08:17:41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2月11日 转载)

来源:参与

2012年2月10日下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法院对中国民主党人,著名异议人士朱虞夫先生以所谓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这是自胡锦涛集团上台以来制造的又一起臭名昭著的文字狱。文字狱是中国封建统治者实行专制独裁,拑制舆论,迫害知识分子重要手段,也是其垄断意识形态,进行愚民统治主要政策。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到雍正王朝的查嗣庭狱,再到清末的苏报案,中国封建王朝的统治者无一不是通过文字狱来对社会进行控制,对知识分子进行迫害的。共产党执政后,重操文字狱这一封建时代的法宝,对知识分子进行严厉的控制。2002年胡锦涛集团上台后,更将文字狱推向极致,在其不到十年的统治中,制造了数十起文字冤狱。可以说,胡锦涛时代的文字狱,堪与沙俄时代的“斯托雷平领带”(绞索)相妣美。这种残酷的独裁统治,令神人共愤。

朱虞夫先生进行了哪些“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呢?按照起诉书的指控和判决书的认定,朱虞夫先生在“茉莉花革命”期间写了一首号召人们上街散步的十二行诗、为国内受迫害的政治犯难属募捐、接受境外记者采访,等等。这些活动,在一个正常的国度和正常的社会,是一个公民的正常活动,根本谈不上是犯罪,何况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样骇人听闻的罪名。为了早日结束中国的不正常状态,使祖国走上民主宪政道路,朱虞夫先生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就献身于中国的民主事业。三十多年来,他为民主事业呕心沥血,先后两次被独裁政府投入牢房,在铁窗中度过了九个春秋。这样的有功之人,国家本应该奖赏他,给他荣誉和鲜花。然而,这个被贪官污吏集团垄断政权的国家,是非不分,功罪颠倒,再次将朱虞夫先生逮捕入狱并处以七年重刑。对此,我们这些有良心、良知的中国公民,表示最强烈的谴责!

朱虞夫先生已在法庭上表示要上诉,我们衷心希望上诉法院本着法治的精神,坚持司法独立的原则,从国家大局出发,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宣布朱虞夫先生无罪。

连署人:姜杭莉、朱昂、王东海、萧利彬、王荣清、毛庆祥、沈建民、席传喜、王富华、吕耿松、楼保生、初亮、祝正明、吴远明、陈树庆、吴义龙、徐光、邹巍、高海兵、来金彪 、杨建明、池建伟、王有才、孙立勇、杨在新、戚惠民、胡臣、魏祯凌、金基明、野火、林辉、昝爱宗、温克坚、王荣耀、张祯宗、范子良、高烨炬、万珍、赵力、吴之光、刘进成、余铁龙、余元洪、楼裕根、单称峰、张道昌、陈振龙、郭晏溱、郭四妹、池美英、朱瑛娣、董谨、贺忠民、沈利虎、沈正义、金才元、钟正相、苏元真、胡俊雄、田永德、郭少坤、邓永亮、邓太清、张鉴康、薛振标、陈国彪、郑应民、黄小玲、林炳强、南光亮、南光存、张义才、陈渭湘、王莉芳、池美珍、程云惠、董敏、叶孝刚、刘向阳、向奇伟、李树伟、丁岳平、蒋福、 陈晓昶 、李海、毛国良、周玉法、毛奇峰、吴高兴、程凡、周骏义、周妙英、张中政、崔公展、沈林财、王杭立、刘世遵、姜力均、武中立、李锡安、王凤山、丁贵荣、方月松、张金林、蒋彦明、褚吉明、陈映映、章诒达、秦永敏、刘逸明、郭永丰、古清儿、唐宇、茜文、莲娜、丽莎、艾琳、蕭揚、叶建、沈炳炎、邱更耀、张东红、田维学、林信杼、李任科、曾宁、全林志、刘剑君、陈独醒、陈永苗、刘安军、王德邦、齐志勇、荆楚、任畹町、陶君、杜明荣、刘杰、李志、张洪宾、李系玲、刘飞跃、李卓熹、孙小弟、李国涛、沈继忠、戴学忠、戴学武、杨勤恒、韩立法、胡尧、朱正元、李 伟、刘树蓉、杜和平、孙光全、徐国庆、张新佩、廖双元、吴玉琴、申有连、吴郁、陈德富、张重发、马桂荣、邓浩阳、苏机,贾阔、刘德军、倪团、余雷挺、陈庆育、陈余兵、潘荣镇、马大娇、夏仁清、王大珍、庄春香、倪士平、倪建兵、庄爱玲、潘敦日、余时林、余锡金、倪阿青、王岁珍、郑元欣、林吾清、余时品、倪春梅、郑元业、郑君麟、郑园、潘阿害、林爱、潘阿凤、周爱桃、江素娟、蔡爱菊、王吾娘、庄香珠、潘阿玲、苏雪飞、余锡权、余后迎、曾海萍、张香、吕爱花、刘阿吕、张于亚、林爱珠、曾阿开、许立、郑巨臣、郑巨边、叶美红、郑大目、林岁然、郑元转、黄秋雪、黄美去、郑巨雷、郭亚榴、郑元强、潘卓琛、王月英、马飞顺、方冬香、方阿前、张爱娟、陈小梅、倪秋香、潘添喜、庄月英、陈爱钗、林日鸿、吴小英、林炳平、南建锋、林炳灯、张孚前、潘素平、王云聪、蔡爱雪、王仁雄、汪小兰、南光开、童梅香、陈宏从、甘海娟、倪爱雪、陈金木、蔡建胜、庄小香、林孙建、张伟文、陈金林、陈庆长、潘敦国、林炳忠、倪阿树、陈余祥、甘爱秋、陈金舫、郑小莲、陈全通、庄存时、林美琴、陈岩水、屠爱菊、倪仕聪、倪团强、余锡标、邵阿救、吴淑贞、王岁尔、黄青云、郑海菊、倪团结、余时珍、郑仁叶、蔡坚、倪仕亮、林五英、林大艳、许味、林素贞、林阿桃、余大娥、许曹香、陈市、郑元桂、郭玉花、郑祥开、张义才、苏鸣、陈冬妹、曹祖仁、严柏强、曹祖纬、金磊、洪莘浒、钱国华、严柏林、范慧芬、包生水、严柏泉、孙连娣、张孟龙、王得富、陈效能、陈益乐、俞金姚、何国顺、黄锦泉、李宪彪、李永清、张美金、孟坚、倪锦麟、杨松年、俞越江、李春娟、李春芳、陈建国、王柏生、曹洁军、崔盐生、陈珲、陈苏凤、魏振林、陈云娣、马玥、钱丽云、童金木、陈雷、陈长贵、叶金娣、叶金娥、杨云彪、沈炳炎、周玉法、周妙英、沈寿荣、章鸿生、章根生、沈林财、沈贤林、王修兵、周玉兰、徐传松、陆凤英、周欢喜、邱荷菊、章群贤、应金仙、丁美玲、韩永久、刘伟梅、周复多、胡嵘、沈静英、裘爱珠、宋大良、叶爱珍、谢志枋、王菊凤、方复光、郭公万、袁新荣、陈嬿、王丽珠、高小毛、何丽芳、王爱华、陈园美、金必国、金必定、郑小兰、周美香、朱爱珍、王林生、陈良何、方克昌、潘水梅、马葆河、马兰、李继明、徐雪良、高平、林秀莲、阎大海、蒋保泉、项昆土、杭海港、章震、金恩明、胡巍、曹金莲、史舜琦、丁银娟、来吴安、郑向荣、沈丽琴、胡浩明、吴菊英、来凤妹、范国荣、董晋良、沈浩法、孙水土、范慧英、徐莲芝、胡富伟、、宋祥生、吴小玲、王灵生、孙小头、孔香梅、叶小领、陆彩英、吕道齐、陈乐平、陈福寿、邢永环、陈枚头、王挺生、王招通、王前森、孔万法、干水德、张合富、池夏妹、干金洪、陈梅头、吴福、干小和、陈彩英、罗祥福、林美秋、苏美华、叶香、干福贵、陈洋法、罗孝菊、叶桂莲、干品富、和、干金素、丁荣越、陈万青、邵四妹、张桂、张桂芝、叶梅香、冯和花、章招根、李小麦、吴菊芝、郭妹芳、郭李莲、薛连凤、冯冬生、陈朝福、叶冬春、王金根、岩小安、高三妹、翁建华、陈美华、费金友、周永财、费锦坤、费金良、周兆泉、费金洪、费坤明、吴美珍、周华春、周炳海、章良妹、周阿来、周杭洪、周满英、周丽敏、周玉良、周水忠、、周超杰、周建民、周继兵、周国良、周恩忠、韩国庆、杨朝晴、潘爱兰、喻立强、李泉、高道红、黄孝勤、吴建英、候惠民、黄利芬、楼桂忠、汪雪娥、马小兵、马治国、刘福利、徐玉英、赵建华、童建新、应顺生、涂国平、殷兰平、尤一楠、厉传福、周孝英、涂海平、唐红梅、李松华、毛梅英、王洪铭、殷长智、尚小兵、董金花、江众意、刘民志、叶和水、郑雅芬、潘芸、张美华、王迅、周永根、施桂宝、楼建军、楼雪娟、张从运、林加明、祝春色、叶水生、安丹丹、王长里、贾秋林、袁关达、张小牛、彭来品、梁灵敏、楼忠阳、韩国伟、李伯宁、李玉妹、夏开心、温诗彬、陈晓清、柴文清、卓彦风、程国、金伟祥、汪水、王永斌、阮鹿文、李贵权、汪文龙、刘妹玉、程初坤、林良、周立志、李小未、彭建石、朱文录、周英、周可成、周群、金盛珍、祝金色、詹志生、候理龙、李翠华、吴小君、王秀、王书、丁有华、叶秋水、楼富有、钱真飞、中阳、汪红艳、刘晓莉、涂燕群、王石香、黄颖、刘佳莉、楼慧秋、楼文芳、陈国明、俞建明、吴和国、陈成忠、蔡军、金光秀、叶锋、叶英英、陈静、寿国祥、寿建苗、寿林雅、柴虹、周宁根、柴井友、柴小芳、徐启翠、毛春艳、吴德武、纪日祥、刘文英、夏骄娥、云刊、付金伟、黄浩、张宏、余天芒、赵启顺、王水海、易春林、王培家、潘明成、汪静、王建国、王国珍、赵勇、张卓、余琴艳、刘宁、陈和坤、胡代军、林良、吴建华、郑恩松、柯善福、王卫志、杨建军、许炳秋、徐三能、陆考春、许光尧、褚人华、许一杭、许尚富、王则财、范昌烨、陈孝运、张礼松、姜小智、吕桂松、徐严耿、洪国华、于振华、周兴进、丁国权、许益新、林甲清、张霞、郑群、金玉绿、陈丐顺、祁宝文、张维海、钟忆、柴小清、许华弟、田京、李小忠、朱兴、周爱、汪锋、刘可望、徐秀花、代卫宁、常凤军、夏忠祥、周立山、刘凤华、陈尧生、鲍绪军、张干香、徐哈蜜、冯泽、朱茶红、林水、严蕾琴、潘大顺、叶庆丰、陈成良、姜云生、王民、胡瑞清、刘勇、何清明、严小红、陈雪祥、陈建华、蓝春女、王帆、陈寅、高远、陈小燕、吴晓明、邱苗琴、孙苏花、吴兵、李利超、杜先峰、陈静、程建国、孙连跃、柴秀华、毛平、莫杜春、易成平、罗建菊、张乃法、张香、邬才钗、海华、陈少阳、张土根、宋生彬、郑春照、能明尧、彭力乐、金君、王丽梅、张敏、周素芳、叶大勇、胡颖、陈建海、余年生、倪小奶、俞文明、王伟超、占尚军、周小琴、宋文军、胡春辉、尚隆跃、潘仲虎、杨小春、张见包、吴元奇、方道伟、杨训、刘继海、唐忠告、周连娣、杨鸿良、周三华、周妙德、章良、周水娥、周喜凤、周扬洁、周建元、陈水娟、周鑫杰、周连宝、周雪美、周炳校、周晓洁、周玉平周洪昌、周校海、周加英、周建友、周国美、周国芳、周赟晨、周杭铖、章雪华、章爱英、周华根、周妙洪、周道明、周洪根、李水娟、周桔华、周根才、周彩金、周妙良、周如洪、蔡桂娥、沈文娟、周荣传、周水仙、周伟鹏、周福宝、周德全、周连芝、周吉明、周吉花、陆爱娥、蔡杏祥、沈林美、蔡超英、周启根、章大毛、陆秀琴、龚德美、姜金土、朱必香、李养娣、国道增、方爱军、夏圣发、夏圣喜、寿奇海、王石雷、陈志德、梅明河、郏国尚、梁景全、杨加森、杨美玉、徐可全、陆秀成、徐桂月、周水文、周瑞文、周水德、李保志、周玉妹、张尚祥、刘国林、陈柏土、陈雪朝、张小良、曾水莲、刘永善、杨学春、徐正来、周正辅、郑九金、叶玉华、郭迎水、周水宗、蔡团英、郑元霖、潘敦平、潘荣财、江芬芳、曾桂娥、王秀吕、孙宝玉、赵玲玲、王秋菊、郭爱桃、张美女、陈招富、朱爱玉、蔡柔山、、高春梅、陈岁莲、张花菜、张海荣、王爱月、林阿花、曾国娇、曾海华、陈翠霞、张于天、江凯、南建娥、王战、王仁守、陈小玲、南文举、王美坚、俞造磊、朱爱玉、傅国正、陈奋娟、孙金木、王慧敏、钟益民、魏剑勇、钱希尧、郭文龙、傅国平、沈永良、蒋林宋、俞水琴、沈健美、蒋桂法、沈成松、蒋寿良、杨妙珍、蒋建春、蒋阿荣、俞水娟、蒋金娟、蒋洪方、沈忠校、蒋林芝、蒋建法、蒋海元、蒋明杭、蒋海元、周焕英、许玲霞、沈洪规定、吴建中、周兴贵、徐志忠、袁英坤、吴火成、周寿仁、周献和、王建永、王君法、陈从良、程顺斌、陈满良、徐可成、周钦其、林允福、周关富、朱关纪、章方位、于金苟、周道正、周幸军、徐文义、刘德根、石玉根、赵德辉、赵天津、赵天霖、赵元地、许时飞、陈振龙、齐星全、许天灵、许绪凌、许再清、许朱顺、许尚照、许玉秋、许荣富、许式军、杨行苗、杨行元、肖必中、丁人文、赵贤河、曹正定、陈立法、周刚木、钟乃灵、冯立新、王思恩、周祝南、周兴旺、、徐云妹、章顺松、徐志明、梁立婉、沈丽华、沈金莲、蒋鹏飞、周可荣、章文芝、蒋爱珍、沈可芝、沈荣雪、沈伟星、蒋建平、周连美、蒋河炳、毛顺连、费如生、周金元、沈小娥、蒋友林、章文校、沈林火、蒋璐丹、蒋泉法、周阿寿、周金海、杨金英、章顺连、章荣永、沈利琴、沈利青、蒋中明、祁阿二、章建超、蒋小毛、蒋小林、沈杰仙、沈美英、章建忠、蒋蚕子、沈树明、杨美 、沈婷、周彩娥、汤水生、徐云泉、陆爱娥、沈德荣、沈泉法、蒋桂泉、沈林仙、沈凯、蒋志林、沈振豪、沈振超、吴修美、蒋金法、沈永生、沈金奎、章福明、周炳彪、周可荣、蒋水根、沈炳泉、蒋金山、沈宏平、蒋妙林、周蓉梅、蒋桂芝、俞桂泉、沈林才、沈国平、沈励胤、张建平、沈励祥、杨火英、沈寿炎、张国山、蒋荣荣、蒋桂松、沈建华、沈建忠、沈国兴、蒋根法、蒋莞坤、沈水林、吕桂娟、沈小海、蒋康华、蒋国良、蒋寿泉、蒋胜平、沈金标、蒋晟国、蒋国祥、蒋福英、沈金凤、沈爱芝、沈林芝、蒋宝、蒋明娣、徐金娥、吕瑞鑫、顾为民、蒋蚕法、沈永潮、蒋梅富、蒋金宝、蒋寿荣、蒋连永、魏泉英、吕金法、蒋阿多、徐利生、章金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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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八宪章》论坛:就朱虞夫先生被判刑七年声明!

分类 :   at 6 on Fri, 10 2月 2012 20:52:10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2月10日 转载)
《零八宪章》论坛

据维权网报道,今天下午3点30分,著名民主维权人士朱虞夫被杭州中级法院以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零八宪章论坛”对此表示强烈的愤慨和谴责!“宪章论坛”认为朱虞夫先生是一位有着高度公民责任感的良心人士,是中国民主维权事业的杰出榜样!

众所周知,早在1979年,朱虞夫先生就积极参加过杭州民主墙运动,并因创办民主刊物《四五月刊》而被杭州地方当局多次传唤和抄家;1989年因声援学生民主运动而被传唤;1998年6月,积极参与中国民主党浙江省党部的创建和筹备工作并担任民主党浙江筹委会秘书长;1999年6月被杭州地方当局逮捕并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被判刑七年;2006年出狱后又因为相关维权活动于2007年7月再次被杭州法院以所谓“妨害公务罪”判刑两年。
2009年4月,朱虞夫先生出狱后,不顾体弱多病之躯,继续关注中国民主维权事业。2011年早春,受北非中东“茉莉花革命”影响,朱虞夫先生即兴写了一首《是时候了》的诗歌发布到互联网上,朱在诗中写道:

是时候了,中国人!是时候了
广场是大家的
脚是自己的
是时候用脚去广场作出选择

是时候了,中国人!是时候了
歌曲是大家的
喉是自己的
是时候用喉唱出心底的歌曲

是时候了,中国人!是时候了
中国是大家的
选择是自己的
是时候用自己选择未来的中国

不料,杭州地方当局小题大做,竟然以此为据,给朱虞夫先生扣上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大帽子加以逮捕,经过元月31日的“不公开审理”后,今天,杭州中院正式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处朱虞夫先生有期徒刑七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零八宪章论坛”认为,杭州地方当局对朱虞夫先生的屡加迫害不仅是对中国宪法第35条有关“言论自由”规定的蔑视,不仅是对宪法有关“尊重和保护人权”规定的蔑视,更是对人类正义和人类良知的挑战!“宪章论坛”对杭州地方当局施加给朱虞夫先生的这种人权迫害表示强烈的抗议和谴责!

我们注意到,自刘晓波先生荣获“诺贝尔和平奖”以来,中国执政当局便以“维稳”为借口,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大肆拘捕和镇压民主维权人士,不仅诸多学者、法律人先后遭遇绑架、秘密关押、殴打等种种侮辱和伤害,而且许多民主维权人士都受到各种各样的刑事处罚。尤其是在最近两个月,四川的陈卫、贵州的陈西、湖北的李铁等人均先后被以所谓“煽颠”或“颠覆”罪名重判9-10年大刑,创造了“胡维稳”时代人权侵犯的最新记录!

这既是人民的耻辱,也是“共和国”的耻辱,也是中华文明史上的最新耻辱!
我们对此表示抗议!
我们对此表示强烈的谴责!

回首人类历史,自近代英美革命以来,“民主”已成为席卷世界的潮流,“人权”以成为引领整个人类文明的光辉旗帜。在“民主”、“人权”的旗帜下,一切不自觉的专制独裁力量——无论是查理一世、路易十六还是萨达姆、卡扎菲,无论是德意日法西斯政权还是苏联东欧共产主义政权,均逃不过灭亡和垮台的命运!一切与民主为敌、与人民为敌的邪恶力量终将难逃历史与正义的审判!

今天,朱虞夫等人进监狱了,但中国的民主维权事业绝不会进入监狱!“宪章论坛”严肃宣布:

我们绝不会因为当局的镇压就放弃我们对于这个国家的光荣梦想!
我们绝不会因为当局的镇压就放弃我们对于中国民主事业的奋斗和追求!
我们相信,在《零八宪章》的旗帜下,在各界中华儿女的共同努力下,中华民族必将迎来民主、自由、人权、宪政的伟大时代!!

《零八宪章》论坛

2012-2-10

附录:

维权网特别关注:
朱虞夫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七年

(维权网信息员东建报道)2月10日下午3点30分宣判,民主维权人士朱虞夫被杭州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朱虞夫的妻子姜杭莉和儿子参加了宣判的旁听。由于只有两张旁听证,朱虞夫的妹妹和女儿无法参与旁听。
自朱虞夫于去年3月5日被杭州警方抓捕后,各界一直高度关注案件的进展。期间,检察院曾一度撤诉,令外界对他的获释抱有希望,然而律师认为这只是警方重新搜集证据的一个借口。在被羁押10个多月后,今年的1月31日,杭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朱虞夫一案,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只有他的妻子姜杭莉和儿子获准参与旁听。朱虞夫案庭审期间,杭州异见人士邹巍、吕耿松、陈树庆、毛庆祥、王荣清、祝正明等人被警告不许关注朱虞夫案并被限制人身自由,另一位杭州异见人士吴义龙被强制押送回安徽老家。
朱虞夫被判刑的罪名是:为狱中的良心犯家属募捐,在中国网传茉莉花集会期间写了一首《是时候了》的打油诗,接受媒体采访等。
近一个月以来,中国政府分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人权捍卫者陈卫9年有期徒刑、贵州人权研讨会召集人陈西有期徒刑10年、民主党人朱虞夫有期徒刑,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李铁有期徒刑10年。

来源:维权网

(Modified on 2012/2/10)




“维权网”就近期接连重判民主维权人士的抗议声明

分类 :   at 6 on Fri, 10 2月 2012 20:49:54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2月10日 转载)
2月10日下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杭州民主维权人士朱虞夫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这是最近一个多月来在中国大陆接连发生的第4起严重的以言治罪案件。“维权网”对这种公然违反《宪法》和国际法准则、严重侵犯公民基本人权的作为表示强烈抗议和严正谴责!

朱虞夫先生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于1月31日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公诉方指控朱虞夫曾组织浙江民主党成员和支持者为政治犯及其家属募捐;在网上发表文章、接受外媒采访;在2011年3月网传“中国茉莉花革命”时,发表诗歌《是时候了》等,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虽然代理律师与朱虞夫本人均作了无罪辩护,法院也表示将对证据作进一步核实,结果却在10天后匆忙做出如此重判。

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初网传“茉莉花”事件后,中国各地不仅出现大肆抓捕异议人士、维权人士,而且在当年3月25日四川省遂宁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民主维权人士刘贤斌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零4个月;5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湖南二战史专家、异议人士吕加平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同时,判处吕加平同案金安迪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吕加平的妻子于钧艺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尤其令人震惊的是,近一个月以来,中国政府分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人权捍卫者陈卫9年有期徒刑、贵州人权研讨会召集人陈西有期徒刑10年,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李铁有期徒刑10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浙江民主党人朱虞夫有期徒刑7年。而从当局指控他们的主要“罪证”来看,都是他们所发表的一些针砭时弊、呼求民主改革与维护人权的文章和诗歌。

2011年12月23日,四川省遂宁市长期致力于推进中国民主、改善中国人权的维权人士陈卫,被当地法院以其近年在“民主中国”、“中国人权”、“议报”等网站发表《制度之疾与宪政之药》、《民间反对派的成长是中国民主化的关键要素》、《和谐的陷阱与公平的缺席》、《人权日绝食的感悟》等4篇文章,其中提到“人们被剥夺的思想和信仰”、“中国共产党利用暴力机器对人民控制”、“是民主的敌人”、“大家看清了中共反人类的本质”、“一党专政的丧钟已经敲响”、“以街头对抗推进民间政治”、“必须改变这个制度”,而认定其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他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2年。

就在两天后的2011年12月26日,贵州省贵阳市“贵州人权研讨会”召集人、维权人士陈西,被贵阳市中级法院以其2005年5月以来,通过互联网先后在境外多家网站发表《为了三个公民——答共产党公安》、《我是民主党人》、《“六四”改变了我也将改变中国》、《中国民主党致中国共产党的公开信》等36篇文章,而认定其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紧接着,今年1月18日,湖北省武汉市致力推进中国民主宪政的维权人士李铁,被武汉市中级法院以其在网络上发表《人以尊严为天》等文章,其目的是以民主的名义,达到推翻国家政权、和平演变的目的,其具体表现在参加三至五人集会、加入中国社会民主党党派、和敌对势力的网站联系,而认定其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在和平时期如此短的时间内,中国有关当局竟以公民践行《宪法》所赋予的基本权利而发表的和平、理性的言论为罪证,如此密集地重判民主维权人士,不仅违反本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也公然违反《世界人权宣言》序言“各会员国业已誓愿同联合国合作以促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和遵行”,第三条“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第十八条“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还违反中国政府支持通过的《人权捍卫者宣言》第一条“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第二条“每个国家负有首要责任和义务保护、促进和实现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第六条“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根据人权和其他适用的国际文书,自由向他人发表、传授或传播一切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观点、资料和知识”,“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就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在法律和实践中是否得到遵守进行研究、讨论、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借此和通过其他适当手段,促请公众注意这些问题”,“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发展和讨论新的人权思想和原则,有权鼓吹这些思想和原则”,“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参加反对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和平活动。国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主管当局保护每一个人,无论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不因其合法行使本宣言中所指权利而遭受任何暴力、威胁、报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恶意歧视、压力或任何其他任意行为的侵犯”;同时也与中国政府一再宣称的“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相背离,更与温家宝总理倡导的“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的主张相违背。

“维权网”强烈要求:

一、立即停止一切形式的对人权捍卫者和异议人士的打压举措,终结以言治罪的历史,认真落实《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中有关尊重和保护人权的条款。

二、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对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做出国家赔偿,并追究制造人权灾难者的法律责任。

三、立即开启政治改革和社会协商对话,设立独立的宪法法院,对全国各地一切违反宪法、侵犯人权的案件进行大清理,平反所有冤假错案,修改《刑法》中危害国家安全罪条款,废除以言治罪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维权网

2012年2月10日




杭州异议人士朱虞夫被重判七年

分类 :   at 6 on Fri, 10 2月 2012 20:48:39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2月10日 转载)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2年2月10日消息:备受外界关注的浙江杭州异议人士、民主党成员朱虞夫案今天下午三点半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宣判,朱虞夫被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被重判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据朱虞夫的儿子向本工作室介绍,今天法庭只给了二张旁听证,他和他妈妈到庭参加了旁听,他的妹妹没有获准到庭旁听。据介绍,法庭指朱虞夫在海外发表言论、组织募捐活动等。而外界认为,朱虞夫这次被重判与他写了一首《是时候了》的诗有关。

附朱虞夫的主要经历:
1971年6月,毕业于杭州教育学院中文系,被分配到杭州植物园工作。 自学美工,曾参与绘制《城市绿化树种选择》一书、参加西湖风景区的雕塑工作。
1978年底,投身杭州民主墙运动,为发起人之一。
1979年,组建当时杭州主要民刊《四五月刊》社并当选为负责人。
此后被当局多次传唤和抄家。
1987年﹕调入杭州市江干区房管局,任工会工作委员会负责人。
1989年﹕声援学运再次被传唤。
1998年6月,积极投入民主党的筹备工作。6月25日浙江筹委会成立后,于6月30日上街散发《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成立公开宣言》被警方关押48小时。“7.10”事件中遭抄家,抄走大量《公开宣言》、电脑、打印机等物;被关押10天,监视居住50天。11月8日被选为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常务工作组秘书长,全国筹委会筹委。
1999年6月19日被拘留,9月15日正式逮捕。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2006年9月15日出狱。
2007年5月18日再次被捕。7月10日,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1年3月5日因公开支持中国茉莉花革命又再被捕。




贺卫方微博2011年4月12日旧文:王局长 没有独立司法就没人是安全的

分类 :   at 9 on Thu, 09 2月 2012 11:30:21

贺卫方一年前对重庆王立军局长说的几句话

贺卫方微博2011年4月12日旧文:王局长 没有独立司法就没人是安全的

******************************

最后,我要对重庆公安局王立军局长说几句话。2010年11月,你被西南政法大学聘为兼职博士生导师,我恰好也是母校的兼职博导(查简历,还获悉你也是北大法学院刑法研究所的研究员,足见我们的缘分不浅),所以这里不妨做些学者间的交流。虽然只是公安局局长,但由于重庆当局将“打黑”运动作为工作的重点,你的角色就特别凸显,可谓举足轻重。对于你主导的这场雷霆万钧的运动,我颇有一些担心。一是指导思想上如果存有净化社会的观念,结果可能是危险的。人性总有某些无从改变的特性,一个健康的社会也许只能对于某些人性的弱点采取容忍的态度。况且秩序与自由有着内在的紧张,过于重视秩序,未免偏于一端,令自由受到减损。

第二,尽管我们都痛恨黑社会,也赞成以法律制裁这类犯罪行为,不过还是要看到,黑社会在重庆能够发展到你们喜欢声称的那种可怕程度,那一定是我们的“白社会”出了严重问题。例如司法不彰,企业界只好依赖法外手段保证交易安全。打黑固然必要,但治本之策却是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和司法正义的相关制度。

第三,假如政府在惩罚犯罪的过程中使用非法手段,例如刑讯逼供,剥夺嫌疑人的诉讼权利,甚至让那些从事刑事案件辩护的律师提心吊胆,朝不虑夕,势必会带来严重的后患。政府用非法手段打击犯罪令人产生某种不好的感觉,那就是“以黑制黑”,强权即公理。而且,过于严厉的惩罚损害了人们的平等预期,对国家心存怨恨的已决犯亲属以及将来出狱的人们将形成一股可怕的反社会力量。多年来,很多非常恶性的犯罪的作案者都是此前“严打”中受到过于严厉打击的刑满释放者。你从事公安工作多年,对此一定有比我更多的了解。

第四,尽管在现行体制上,公安机关具有超越司法的强势,但是,你作为一个兼职法学博士生导师,我相信一定会理解,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警察权要受制于司法权;公安需要尊重司法权,要接受检察机关独立的监督和审查,要维护法院和法官的独立性。其实,尊重独立司法对于手握大权的人一样重要。文强在炙手可热的时候根本不会意识到这种独立性的价值,但一旦沦为阶下囚,他也许幡然醒悟,深刻地感受到,没有独立的司法,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

各位同仁,我在写这封信的时候,时时会想到死亡这件事。虽然相关数据没有全部公布,不过自从“打黑”以来,文强之外,在重庆还有不少人被判处死刑。人都不免一死,由国家公权力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毕竟是很重大的事情。在网上看到你们的城市组织市民唱“红歌”的图片,真是红旗招展,满目赤色。旗帜的颜色也是血液的颜色。“唱红”与“打黑”两者行为都以同样的颜色铺陈渲染,令人不禁产生复杂的联想。不过,无论是权倾一时者,还是屈辱偷生者,生命注定是朝向死亡的。那些死刑犯不过比活着的人早走一些时日。砍头和枪杀都会留下可怕的伤痕,不过,那却是一种无需治疗的创伤。古希腊伟大的戏剧家索福克勒斯对此看得很清楚,容我把他的诗句作为这封信的结语吧:

等冥王注定的命运一露面,

那时候,没有婚歌、弦乐和舞蹈,

死神终于来到了。

一个人最好不要出生;

一旦出生了,求其次,

是从何处来,尽快回到何处去。

等他度过了荒唐的青年时期,

什么苦难他能避免?

嫉妒、决裂、争吵、战斗、残杀接踵而来。

最后,那可恨的老年时期到了,

衰老病弱,无亲无友。

愿各位幸福,并致法治的敬礼!

2011年4月12日




谈台湾民主选举成熟说明什么?/余英时

分类 :   at 6 on Tue, 07 2月 2012 20:28:51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2月07日 转载)

自由亚洲电台2012-02-06报导

台湾这次全民选举,是第五次了。第一次发生在1996,然后每四年一次,这是第五次。现在照中国、外国、香港、台湾、大陆各方面的反应,都说这是一次表现台湾民主选举已经完全到了成熟阶段。选举的选情非常热烈,双方互相、有三个方面了,一个是国民党马英九,民进党的蔡英文,再加上亲民党的宋楚瑜,但是宋楚瑜等于是不存在一样,所以可以不谈了。

现在谈的就是国民党跟民进党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选举过程是非常热烈的,而且投票率也很高,达到75%以上,像美国有时候只有30%几、40%几,这75%就表示全民都很注意这个大选,把这个民主选举很当回事,这就是民主在台湾地区成熟的一个很明显的表现。

这次选举其实说起来相差的人数还是有限的,国民党胜了51%,680万多一点;民进党只有45.6%,但是人数也有610万以上,所以相差虽然是很多、有70万左右的票,可是人数可近了,600多万人是支持民进党的,这个民进党的势力不可轻忽。因为民进党受的损害是因为陈水扁这8年过分地贪污、以及许多不正常的事情,但是并不是因为它拒绝跟大陆来往的问题。

所以,国民党当然是占了经济上跟大陆有沟通、和缓的局势,这一点是有利的,台湾人当然也不愿意打仗。但是如果说是选举要集中在两岸关系上,我想这个票的结果大概就不一样了。

这第五次选举非常和平,没有任何事件出现。而败战以后,蔡英文的认输、向对方恭贺,也表现得极有风度,所以蔡英文给大家的印象是非常好的,尽管她失败了。

但是这里我们要讲几点,第一个就是这个选举成熟说明什么呢?说明中国人、中国文化绝对可以接受民主选举的。中国过去没有,可是民主选举是绝对可以的,而且不 会招乱,现在证明是一个非常有秩序的选举,任何乱事都没有发生。这个态度就表示是民主成熟的表现。民主成熟表现也证明中国人一样可以选举,像过去30年代,国民党认为中国人国情不合,不能走民主这条路,或者是程度不够,也不能选举,这都是废话。

共产党更是如此,共产党一再强调好像决不走民主选举的路,因为中国老百姓、中国的文化跟这个不相合,现在从台湾可以证明这是错误的看法。除非共产党说台湾选举的人不是中国人、是台湾人。如果是这样宣布的话,那它就没有办法说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了。

所以,共产党在这里进退失据,不管你是怎么样说,民主是中国人所需要的。这就是说共产党对国民党当选是表示很欣赏的,可是它欣赏角度不一样。它角度不是欣赏民 主选举,而是觉得国民党比较可靠,可以跟它谈判,最后通过某种经济的诱惑,就可能让国民党接受作为一个特别行政区、或者特区,像香港一样,那是妄想,我可以告诉你。

台湾一般老百姓支持马英九是因为能保持现状,并不是因为他可能跟共产党妥协到一种程度、牺牲台湾的主权。这一点我认为要投票的话,那是很明显的,至少有一千 万张票可以到民进党的手上。所以共产党的高兴只能说局势和缓了,对它也没有什么坏。不过如果它自我陶醉,以为这是台湾人已经倾向于接受共产党统治,那可以说是春秋大梦。

我认为台湾人要求跟大陆老百姓采取一种经济的沟通,对台湾有利的;也采取一种文化的交流,这个也是很需要的。可是在政治上,我认为台湾决不肯让步,决不肯说是变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省,我以为那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所以,这一点共产党不能打如意算盘。我认为现在马英九方面是说、我认为他的态度还是保持“九二共识”,一个中国,一边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边说是中华民国,而且都是说台湾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至少马英九到现在为止,最后竞选的时候特别强调这一点,绝不和谈,并不是马上就和谈,更不会取消中华民国的主权。所以只是保持现状,所以这是共产党应该知道的。

第 三点,我要谈到的就是这次选举大陆的网民的反应非常强烈,所以大陆有几位作家,还有一位是广西的作家,在电视上表示,他要向蔡英文致敬,希望蔡英文不要因为一时失败就放弃,希望她再接再厉。所以这点也可以看出来,民主风度在台湾的建立,对大陆的老百姓、对大陆的网民来讲,至少是非常重视的。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作者审校)

本文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李成瑞:大跃进饿死约2200万人

分类 :   at 6 on Tue, 07 2月 2012 20:22:15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2月07日 转载)

作者:李成瑞(本文作者国家统计局原局长)

原载北京《中共党史研究》1997.2.1-14

  关于“大跃进”引起的非正常死亡人口究竟有多少,由于当时的

户口登记数中有不少遗漏,而且其中包括正常死亡人口,故而难以作

出回答。 1982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和同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的1‰

生育率抽样调查资料公布后,美国著名人口学家科尔教授利用这些资

料进行了反复研究,在1984年出版了《从1952年到1982年中国人口的

急剧变化》一书,其中估算我国1958至1963年超线性死亡 (非正常死

亡) 人口约为2700万(2680万)。我国西安交通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蒋

正华教授经过反复研究,在1986年撰写的《中国人口动态估计的方法

与结果》的专论和有关著作中,估算1958至1963年建国非正常死亡人

口约为1700万(1697万)。本文着重对以上两位学者的研究结果作了较

为详细的介绍和比较研究。笔者在研究中发现科尔计算的个别重要数

字与有关数字间存在着难以理解的矛盾,在针对这一矛盾对个别数字

作技术性修订后,认为按科尔的线性公式计算,超线性死亡人口应约

为2200万(2158万)。本文认为,科尔和蒋正华所依据的资料都具有高

度的可靠性,两人所采用的方法也各有其科学依据,但蒋正华所采用

的以历年生命表为中心,通过参数估计模型进行细致计算的方法,科

学’性更高一些。此外,本文还对“大跃进”引起的1958至1961年人

口出生率大幅度下降和1962年以后补偿性的出生率大幅度升高,以及

这次波动对下一个生育周期和再下一个生育周期的惯性作用,作了简

略的阐述。

  我国在1958年到1960年的“大跃进”运动中,忽视了客观经济规
律,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
错误严重泛滥,加上当时的自然灾害和前苏联背信弃义地撕毁合同,
使我国国民经济遇到严重困难,国家和人民受到严重损失。许多地区
的人民遭受饥谨,生活困苦,体质下降,致使人口出生串大幅度降低,
死亡率大幅度上升。那么,“大跃进”引起的人口变动的具体情况如
何?非正常死亡人口究竟有多少?人口出生串的波动对后来我国人口的
变动有什么影响? 这是国内外历史、人口和统计学界所关注并众说纷
坛的一个问题。以科学的态度弄清这个历史问题,不仅对于认识“大
跃进”的深刻教训是必要的,而且对于研究新中国建立以来人口、社
会和经济发展的曲折历程也是不无裨益的。笔者在70年代末到80年代
中期,曾经担任国家统计局的领导职务,具体主持了1982年全国人口
普查,参与了中国人口学会的领导,还参加过国际人口科学研究联合
会的会议,对于有关数字的来源、公布和国内外学木界研究的结果有
一之了解。本文将对有关资料和研究情况作一介绍,并作分析比较。

一、官方户口登记数字的公布

  我国经常性人口统计资料,是通过公安部门的户口登记取得的。
关于“大跃进”和随后的经济困难时期的户口登记数字,长期没有公
布。特别是由于这些数字中显示1960年全国人口比1959年净减1000万,
所以当时把它作为绝密资料。直到1983年,国家统计局报经国务院批
准 才将这些数字列入了1983年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第一次向
国内外公布了1949年到1982年户口登记的每个年度的人口数字。其中
“大跃进”和困难时期及其前后一二年的娄字,请看表1。

 表1 1957 1965年户口登记人口数字

   年末总人口 出生率  死亡率  自然增长率
 年份  (万人)   (‰)   (‰)   (‰)
 1957 64,653  34 03  10 80  23 23
 1958 65,994  29 22  11 98  17 24
 1959 67,207  24 78  14 59  10 19
 1960 66,207  20 86  25 43  -4 57
 1961 65,859  18 02  14 24  3 78
 1962 67,295  37 01  10 02  26 99
 1963 66,172  43 37  10 04  33 33
 1964 70,499  39 14  11 50  27 64
 1965 72,538  37 88  9 50   28 38

本表资料来源:参考文献(见文后)3 

  从表1可看出: 按照户口登记数字,我国人口自然变动水平在这
一时期产生了剧烈的波动。 人口出生率由1957年的34 03‰下降到
1961年的18 02‰,死亡率由1957年的10 80‰上升到1960年的25 
43‰。

  按照1983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列出的1949至1982年人口出生率
和死亡率及自然增长率,可以绘成曲线图(见图1)。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广大人民生活明显
改善,卫生医疗事业蓬勃发展,从而迅速改变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
建社会中久已存在的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的人口再生产类型①,
转变为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的类型。总的说来,这一状况从50年
代初持续到1972年约20年之久。这是第一个阶段。1973年以后,由于
计划生育工作的加强,我国人口再生产类型开始由高出生、低死亡、
高增长一步一步地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过渡。这是第二阶段。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大跃进”的影晌,第一所段原来的进程在这几
年中被打断了,骤然发生了低出生、高死亡的现象,使人口增长出现
一个窄而探的低谷,从而形成建国以来几十年中人口增长速度“两起
两落”(较高  骤低  更高  渐低)的剧烈波动。这一特定历
史条件下形成的曲线,在图1中清楚地显示出来。

  图1 1949-82年户口登记的人口出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略)

  上述数字公布后,很快引起了国内外的反响。西方几十大通讯社
都报导了1960年人口总数净减1000万的消息,共同社说这是和平时期
最大的人口事件。

  各国的人口学家认力上述新公布的数字有重要的价值,同时也指
出某些数字间存在着一些矛盾。这表现在各个年度人口出生率减死亡
率所得出来的自然增长率,与本年总人口减上年总人口得出来的增长
率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差距,而这种差距又不能用“机械增长”即国际
移民来解释,因为中国与其他国家间移入移出的人数少到可以忽略的
程度。他们希望有更准确、更系统、更详细的资料,以便深入研究新
中国成立以来历年人口的变动,其中包括弄清“大跃进的人口后果”
的数字。

二、1982年全国人口普查与1‰生育率抽样调查资料的公布

  我国在1982年举行了第三次全围人口普查。这次普查比前面次普
查规模更大,普查项目也更多。其中除原有的人口数、性别、年龄等
项目外,还新增了普查前一年内的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等项目;同时
首次采用电子汁算机处理,可以把大量的详细资料准确地整理出来。
这次普查用手工汇总的简要数据和用电子计算机处理的详细数据,先
后于1982年 10月、1983年 12月和 1985年 12月以公报或出版物的形
式发表。

  人口普查是一种横断面的调查。但是,正如树木横断面的年轮可
以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以向成长历史一样,人口的横断面资料也可以在
相当程度上反映出它的纵向发展历史。请看根据1982年普查所得的当
年人口性别年龄构成数字绘成的金字塔困(见图2)。

  从图2可以看出, 这个图形并不是典型的下大上小的金字塔。其
中 20多到 23多的人口呈现出明足的短线, 反映了 50年代末60年代
初出生率降低初婴幼儿死亡率上升的不正常情况。 图中 10岁到19岁
人口突出的长线,则反映了 60年代初到 70年代初人口出生率的补偿
性超常增长和婴幼儿死亡率降 低的情况。 图中 9岁以下的短线则反
映了从70年代初开始加强计划生育,促使出生率逐步降低的情况。

  图2 1982年中国人口性别年龄构成(略)

  1983年因家统计局又公布了 1953年和 1964年两次人口普查所取
得的人口性别年龄构成数字,从而有了三个金字塔图。这就使得三次
普查之同相对应的年龄人口数字 可以相互验证 (加上合理的存活率
因素),从而便于判断各次普查数据的准确性 并为估算三次普查年
同隔期各年度各年龄的人口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其中,1964年普查取
得的0至 5岁男女人口数, 对于弄清“大跃进”和困难时期各年度的
婴幼儿出生和存活情况提供了重要的资料。

  在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完成之后,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紧
接着组织了1‰生育率抽样凋查,对大约100万人口中的 30万名 15至
67岁的妇女进行了详细调查 包括1940年以来 41年的婚姻和生育史
的回顾性调查。 这一调查结果于 1983年公布。此外,卫生部还公布
了1973至 1975年在全国8.5亿人口的范围内进行的以恶性肝瘤为重点
的、56种死因的回顾性惆查结果。

  上列各项详细资料的公布,为研究我国建国以来人口变化的全面
情况,包括“大跃进”引起的人口变动情况提供了重要条件。但是,
这些详细数字的可靠性如何?如何把人口普查取得的横断面教字转化
为纵剖面的分年数字?这些仍是有待深入研究的复杂问题。

三、国外学者的研究

  各国的人口学家和统汁学家在上述资料公布后,对这些资料的可
靠性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 诸如:人口普查是否照抄了户口本?1‰
生育率调查是否照抄了人口普查数字?人口普查数字质量究竟如何?
三次人口普查所得的性别年龄结构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是否人力修正的
结果等等。他们花费了将近 1年的时间,依据人口学和统汁学的理论
及方法,运用电子计算机,对我国新公布的各项资料的内部和外部一
致性及其逻辑上的合理性,进行了仔细的,反复的验证,才最后对其
中主要教据的可靠性作出了自己的判断。

  美国普查局中国科科长班久蒂(J Banister) 于 1985 年在《
对中国人口普查结果的惊奇与确认》一文中写道:“对1953年、l954
年初和1982年人口普查中年龄和性别数据的分析,得出了这徉一个令
人吃惊的结论,即:三次普查中年龄申报的质量非常高。”。另一点
令人惊奇的是:不顾方上低报出上人口的强大政治压力,这次普查和
生育率调查。竟能相对完整地对出生人数进行了登记。”“这次人口
普查的人口总数证实了来自经常性登记系统的中国人口数字。”“这
次普查用高质量的、大量的人口方面的统计数字,代替了以前值得怀
疑或不能使用的数据,或在某些方面根本没有数据那种局面。”美国
人口学家罗纳尔德 弗里得曼在《 l982年中国人口普查的组织、 质
量控制以及准确性》一文中写道:“由于普查胆进行了全面培训、试
点凋查,普查期间的监督、质量控制和检查,以及普遍的检查和抽样,
差错低是可信的。实际上,上述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在历史上是独一
无二的。”法国国立人口研究所所长卡洛(G Calot)在《为便于分
析中国人口资料的几点建设》一文中写道:“1982年至1984年是世界
人口学史上值得纪念的年代。在这三年中,中国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
的国家,第一次向世界人口学界提供了自 1950 年以来这个国家人口
演变真实和大量的人口数据。由此,使我们对整个世界人口的认识得
到了一个相当可贵的飞跃。””我完全同意研究中国人口资料的同行
们所作的几乎一致的评价,即认为这些资科基本上是相当严密协调的。”

  国外研究中国人口的著述中,影晌较大的是美国人口与人口学委
员主席、 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安斯利·科尔(Anstey J Coale)提出
的研究报告。他在洛克菲勒基金会和美国全国研究理事会的资助下,
带领他的助手进行了详细研究, 写成《从1952年到 1982年中国人口
的急剧变化》一书,作力美国全国研究理事会行为与社会科学及教育
委员会的《人口与人口学第 27号报告》公开出版友行。

  科尔在上述著作中以将近一半的篇幅对来自中国的大量数据的质
量进行了评价,总的结论是:“这些数据按性别及逐个年龄人数结合
比较,它们经受住了一系列精度与一致性的严格检验。”“确实,现
在中国人口情报资料的精度和细度,已超过我们目前所知道的世界上
一切友展中国家。”该书在对我国婚姻、生育、死亡状况进行详细分
析后,指出:“中国在生育率和死亡率方面的急剧下降是值得注意的。”
同时指出:“中国在生育率、死亡率和婚姻状态上的迅速变化并非没
有付出代价(在“困难年代”里的过量死亡率和生育率的不正常下降,
接着又不正常地回升)。”科尔运用一系列推算方法 通过电子计算
机的反复计算,对1952年到1982年我国历年人口出生率与死亡率进行
了重新估算。

  除科尔的上述研究结果外,法国的卡洛、美国的班久蒂也在自己
的论文中对我国历年出生率、死亡率迸行了重估。现将三位外国学者
估算的数字列表如下(见表2、表3)。

  科尔重估的人口出生率 是依据我国1‰生育率抽样调查中回忆
性资料所提供的各个年龄的妇女的生育率推算出来的,同时对阴历13
个月的闰年与非闰年的数字作了一些调整。科永估计的死亡率是以他
推算的各年出生人口为基数,减去实际存活的人口数估算出来的。班
久蒂和卡洛的估计方法与科尔有所不同。

 表2 科尔等外国学者重估的人口出生率 (‰)

  年份  户口登  科尔  班久蒂  卡洛
      记数   估计数 估计数  估计数
  1957  34.03  41.1  43.25  41.46
  1958  29.22  37.7  37.76  36.22
  1959  24.78  28.3  28.53  27.24
  1960  20.86  25.2  26.76  25.65
  1961  18.02  22.3  22.43  21.70
  1962  37.01  40.9  41.02  39.79
  1963  43.37  47.3  49.79  48.69
  1964  39.14  40.7  40.29  39.82
  1965  37.88  39.7  38.98  38.77

本表资料来源;参考文献 2 5 8 9 10。

 表3 科尔等外国学者重估的人口死亡率 (‰)

 年份  户口登  科尔  班久蒂  卡 洛
      记数  估计数 估计数  估计数
 1957  10.80  19.0  18.12  13.24
 1958  11.98  20.4  20.65  15.98
 1959  14.59  23.3  22.06  19.20
 1960  25.43  38.8  44.60  40.76
 1961  14.24  20.5  23.01  27.03
 1962  10.02  13.7  14.02  18.28
 1963  10.04  13.0  13.81  21.22
 1964  11.50  13.5  12.45  20.82
 1965  9.50   11.1  11.61  10.26

本表资料来源:参考文献 2 5 8 9 20。

  科尔在前述著作中对“大跃进”引起的超量(非线性)死亡人数
作了研究和估算②。书中说:“按官方开列的死亡率计算,1957年的
死亡数为 590万, 1964年为 802万, 这些年的死亡数呈从 590万到
802万的线性趋势, 可算出 1958年至1963年 (线性) 死亡总数为
4180万。 由官方记录得出的死亡人数为 5740万,照此计算,困难年
代超量死亡数约为1600五。 ”书中又说:“1957年和 1964年经过对
少登记数调整后的死亡数力1040万和 940万。按照线性趋势,1958一
1963年调整后的死亡总数当为 5940万。实际死亡总数为 8620万,超
过线性趋势的死亡数约为 2700万。”③

  美国人口及人口学委员会于 1984年7月10日为科尔上述著作的出
版举行了记者招待会。合众社、美联社和西方其他大通讯社在报导中
部说到上述超线性死亡数字。

  法国人口学家卡洛没有估算“大跃进”引起的非正常死亡人数,
但他对科尔的研究结果表示了某些保留,并认为中国的问题最好由中
国人自己来回答。他在《为便于分析中国人口统汁资料的建议》一文
中写道:“无论如何,历史学家需要这样一个估算。我们建议中国同
行对这些数据进行科学的调整,并说明调整方法。”




吴义龙:我没有敌人——写在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一周年暨世界人权日之际

分类 :   at 6 on Tue, 07 2月 2012 20:17:40

2010年9月14日,我在超期服刑(原判11年,实际服刑11年4个月17天)后出狱了,随着我对社会的了解,有三件事令我振奋:

第一件当然是出狱当天有超过40位朋友在杭州伍公山给我和树庆接风,且多新面孔,让我觉得当初组党的苦心没有白费。

第二件是艾未未非常有效的解构专政文化的行为艺术,一方面让我感到民主宪政运动已经由点到面,一方面表明艾未未们正在把民主宪政运动由边缘化努力推向社会主流。

第三件当然是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它的意义尤其重大,或者说恰逢其时:为民主宪政运动从边缘化到社会主流接通了管道。可以肯定的说,刘晓波获得诺奖之后,民主宪政的核心价值(自由、民主、人权)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而不可逆转。

这里我要多说几句。1980年代,民主宪政运动的主要力量应该在体制内,即使民间的民主宪政力量也没有完全被边缘化,它表现在像陈子明、王军涛等还可以和体制进行合作;到1990年代(包括2000年代前期)体制内民主宪政力量彻底销声匿迹,而民间的力量也彻底被边缘化,我的一个经验是:在我1997年进行实质性进入民主宪政运动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中国还有这样一群为中国民主宪政努力的人们。

刘晓波虽然从1989年以来一直就是民运人士,但鉴于他在知识阶层中1980年代确立的声誉实际上他一直被知识阶层所认可(也正因为如此《08宪章》能够有体制内知识分子的响应),再加上那些在1980年代被他影响过的人们现在正好是知识阶层的中坚力量,所以大大加速了艾未未们开启的民主宪政运动从边缘化向主流社会迈进的进程。我有个人的经验:1998年我们在打字店打印我们的《在野党》杂志的文章被浙江大学人口所主任撞见而遭其举报,而我朋友则对我放弃教师工作很是惋惜;但今天,当然不会再有人举报了,我的朋友更是对我们的勇气佩服有加!

《08宪章》发表之时,我在监狱里没有赶上签字,所以去年11月底我和朋友们申请在诺贝尔和平奖颁奖的日子也即12月10日举行游行活动,一者表示我们对《08宪章》的支持,一者也希望当局纠正罪错,释放刘晓波和所有在押政治犯。今年12月10日,又一个世界人权日到了,我还是希望当局抓住历史的机遇,尽快释放刘晓波和所有在押政治犯。而且今年形势的发展更是微妙,国际上,既有中东被动的民主化浪潮,也有东南亚缅甸主动的民主改革。我这里特别要提到缅甸的民主化。尽管这个民主化还有很多问题,但这个民主化已经在路上了,这个不容置疑。我觉得大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面对缅甸的民主化进程,是应该脸红的,一个军政府,既允许了它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领取了和平奖,而且从软禁到解禁!况且,它还开启了民主化进程!我们呢?刘晓波仍然在监狱里!我们的民主化进程不仅没有任何开启的迹象,而且还有那个倒行逆施的“五不搞”!难道没有听见经国先生的那句“没有永远的执政党”么?难道没有看见国内矛盾迅速积聚么?既然知道经济发展到目前的情况下是矛盾集中爆发期,还一味打压而不抓紧开放报禁、党禁,难道非得搞烂中国直至不可收拾么?

扯远了,下面说我的正题。

1999年五月,我在浙江省杭州市收容遣送站里起草《中国民主党行动四原则》的时候,写下了“我们的口号是:我们没有敌人。”2009年12月23日刘晓波在法庭上宣读了《我没有敌人——我的最后陈述》。我的文章那时发在《民主论坛》上(题目是:关于中国民主党行动准则),引起了一点争议,不过争议的焦点不是在“我们没有敌人”这个观点上,而是我们“和平、公开、理性、合法”四原则中的“合法原则”上。或许是因为人们以为我们提出“我们没有敌人”不过是一个政党的策略而已。而刘晓波“我没有敌人”的观点,引起了很大的波澜。尽管刘晓波已经做了解释。他说:

我坚守着二十年前我在《六•二绝食宣言》中所表达的信念——我没有敌人,也没有仇恨。所有监控过我,捉捕过我、审讯过我的警察,起诉过我的检察官,判决过我的法官,都不是我的敌人。…… 因为,仇恨会腐蚀一个人的智慧和良知,敌人意识将毒化一个民族的精神,煽动起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毁掉一个社会的宽容和人性,阻碍一个国家走向自由民主的进程。所以,我希望自己能够超越个人的遭遇来看待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以最大的善意对待政权的敌意,以爱化解恨……经济走向市场,文化趋于多元,秩序逐渐法治,皆受益于“敌人意识”的淡化……

为什么提出“没有敌人”, 刘晓波已经给出了他自己的回答。我觉得把我自己在和刘晓波一样失去自由的情况下提出这个理念的思考和朋友们分享,可能有助于理解它。

其一,不能把它作为命题来对待,而是一个信念,一种价值追求。一谈到我们没有敌人或者我没有敌人,朋友们很容易告诉我,专制政府不就是人民的敌人吗?希特勒难道不是被屠杀了的犹太人的敌人?民主的敌人就是一切反民主的势力,比如专制,如此等等。作为命题它太容易被证伪了。但作为信念,就完全不同。你可以有敌人,我完全可以没有敌人。我不说“心里没有敌人,就无敌于天下”,但我或者我们是绝对有权利不把所有人,包括迫害我或者我们的人和组织视作敌人。这是我或者我们的权利。就如同你可以把所有的人或者你认为应该的人当作敌人,那是你的权利。刘晓波说得很清楚:“我坚守着二十年前我在《六•二绝食宣言》中所表达的信念——我没有敌人,也没有仇恨。”耶稣基督叫我们:爱你的敌人!而魔鬼则挑起我们和亲人相互仇视、残杀,我们该做怎么选择呢?

其次,它是个体或者群体的体验。我是相信刘晓波有这种体验,因为我也有这种体验。在我的过往人生中,没有对任何一个人记仇。我不是说没有被伤害过,没有和别人发生冲突。也不是说,我这人特麻木,特迟钝。恰恰相反,我很敏感,发生于我的伤害,也会深深地印入心灵。但,我不仇恨,也不会把任何人当作敌人。至多我远离他。它可能是一种懦弱,但为什么不可能也是一种境界呢。我没有敌人,绝对不是说,纵容邪恶,绝对不是要求我们放弃权利、放弃抗争。恰恰相反,我没有敌人,我有的只是平等的人应该有的天赋人权。在平等的规则下,我坚守我的原则。没有抗争,我们就不必公开挑战中共的特权,没有抗争,刘晓波也就不会成为被中共打压的对象,以致深陷囹圄。但,我们的抗争,是不把对手当作敌人而是当作博弈对手的抗争。我不必然合作,也不必然不合作;我不必然对立,也不必然不对立;我不必然对抗,也不必然不对抗。但,我们不是为不合作而不合作;我们不是为对立而对立;我们不是为对抗而对抗。我们是为了这个世界充满爱,为了人可以像人一样活着。

其三,说实在的,我之所以提出这个理念,当然和我本人的性格有关,我不喜欢敌对的环境,我也害怕我有敌人。但,这不是全部。更重要的,“我没有敌人”或者“我们没有敌人”是针对中国的现实需要而提出的。中国问题的根源之一,肯定和统治者把全体国人当作敌人有关!我搞学术或者从事政治活动,我有一个方法论,解决中国问题必须有的放矢。在一个充满敌人意识的国度里,在一个因为敌人意识搞乱中国的现实下,屛弃敌人意识显得特别重要!我相信,刘晓波也是基于中国问题的根源而提出他的观点。我相信,在他看来,中国问题即使不是绝大多数也至少是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敌人”意识造成的(当这个意识上升为意识形态后必然获得制度的维护而成为制度本身)。他说:“经济走向市场,文化趋于多元,秩序逐渐法治,皆受益于‘敌人意识’的淡化。”反过来说,不就是过去“敌人意识”阻碍了这些么?

其四,和我们要建立新的文化有关。我曾经专门研究过中国文化,其中语言文化,我写过一篇《新话语初论》。我把中共建立起来的这套话语称之为暴力语言。它的特点是以战争词汇为基本构成,内核就是马列的敌人意识。我相信,如果我们希望建构新的文化,就必须摒弃这套语词。“敌人”显然是其中突出的一个。我希望朋友们有意识地拒绝使用某些概念,解构某些概念,进而从本质上让文化从非人文化回归到人的文化。“我没有敌人”或者“我们没有敌人”是从观念上对旧的非人的文化的否定,当然也是对新文化的一种创建。

其五,国家和人民的关系。这个问题搅扰了我很长时间。为什么有这个问题呢?我看到中共统治下的中国,竟然把一部分中国人(它的绝对数字可能比一些小一点的国家人口还多),排除在政权的保护之下,并且要加以消灭——真正的从肉体上消灭。我就问:国家难道不是全体人的国家么?政权是国家选择来实现国家的具体目标的。如果政权不能保护全体人,那么这个政权就没有落实国家赋予的使命;如果国家要把一部分人排除在外,那么这个国家就不是全体人的国家,它仅仅是不包括这些被排除的人的国家。在我看来,国家和它的人民是同一的,而且人民才是国家的根源。如果国家视人民为敌,不是人民错了,肯定错在国家:它不是这全体人的共同体!

其六,民主社会没有敌人。民主机制是建立在什么前提下呢?我们可以设想:敌人遍天下的社会,有民主吗?或者说如果不放弃敌人的信念,可以实现民主吗?大家只有把消灭对方的想法放弃掉,坐到谈判桌上来,达成共同遵守的社会机制——这个过程就是放弃敌人意识的过程,就是确立在规则下公平竞争的伙伴意识的过程。如果像1940年代,国共双方相互敌视,就绝对不可能形成民主机制。这一点对于我们从事民主宪政的人们必须引起重视的。我绝对不相信:满脑子敌人意识的人,民主社会一到来,立即就没有了这个意识。而且,更可能的是我们建立起来的制度也是在区分敌我的制度!

其七,法治社会没有敌人。可能有人要说,法治社会也一样把某些破坏法制的人关进监狱,甚至执行死刑。实际上是不是等于法律视破坏者为敌人呢?我的回答恰恰相反,首先法律是包括可能被惩处者在内一起制定的,制定者就是承诺者,被惩处不过是兑现承诺而已。第二法律不是消灭对手,而是让每个人的权利得到同等保护,这其中就包括保护每个人的特殊利益和独立信念。它绝对不会以利益和观念的分歧而视对方为被消灭的敌人。所以法治的前提恰好和敌人意识相对立。没有这个对立就没有法治。

最近,看了一本非常好的书,是刘瑜女士写的《民主的细节》。其中有一章《敌人的权利》。我觉得有助于我们确立“我没有敌人”或者“我们没有敌人”这个信念。刘瑜这里仍然用了“敌人”这个概念。她介绍了美国前司法部长去给萨达姆做辩护律师的事情以及关塔纳摩的“恐怖份子”如何获得法律同等保护的权利。比如2004年联邦法院裁决关塔纳摩的这群特殊的人有权通过程序挑战被囚的困境,2006年更是做出决定:政府不能另设行政军事委员会审判犯人,哪怕他们以敌对行动挑战这个国家,审判只能通过常规法院或军事法院。它说明了美国不仅在国内政治中没有了敌人,而且也正在把国际政治中敌人演化为法律下的平等的人:法律是中止犯罪、保护权利的;敌人意识是要不惜一切手段消灭对手的。

【 民主中国首发 】 时间: 12/10/2011
http://minzhuzhongguo.org/ArtShow.aspx?AID=24302




陈西被送到贵州黔西南州兴义监狱服刑

分类 :   at 3 on Sun, 04 2月 2012 17:04:33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2月04日 来稿)

2月3日,经过多方打探和寻找的陈西妻子张群选女士,在得到有关部门的确切消息后,带着女儿与贵州3名人权捍卫者吴玉琴、廖双元、陈德富一道,来到了远离贵阳近400公里的贵州黔西南州兴义监狱探视陈西。

从贵阳到兴义的大巴每人单程车费是130元,坐车时间单边就近6小时,清晨6时上路到中午1时到达。监狱规定下午探视时间是1、30至5时,而每个家属的实际会见时间却只有20分钟。陈夫人及女儿在经过一番交涉后顺利见到了陈西,其它3人被以不是亲属不准会见而拒之门外。

据陈夫人说,陈西气色及精神面貌还好,只是胡子很长而感觉消瘦了许多。看着经过旅途颠簸而疲惫不堪的妻子和女儿,他非常内疚地对自己亲人说,路途太遥远,你们一年能来看我2—3次就行了。

今年1月17日陈西就被送到这所监狱,可是相关部门却不愿对他的家人说出他的去向,害得陈夫人及贵州的人权捍卫者们寻遍了贵阳附近的多个监狱,直到2月1日才得到消息证实陈西是在黔西南州的兴义监狱异地服刑。

监狱规定,陈西的家属每月只准会见一次,每次是2人。不准送任何东西进去,包括衣物及书籍,只能邮寄。吃的东西只能在里面购买才准送进去,价格极高。

陈西这一次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被当局高效重判,他那80多岁年老多病的老母亲直到现在还不知晓他的事,春节老人没有看到她唯一的儿子,就犯病至今卧床不起,茶饭不思,整日里唠叨着要见儿子。

陈西一生致力于追求人权、民主、法治,却被当局施行政治迫害,以言治罪而构陷判重罪。并在迫害他的同时以“没有在民政厅依法登记”为由,而取缔了贵州人权研讨会。即使是在如此的高压下,人权研讨会人员还是表示,尽管陈西再次被非法判刑十年,贵州人权研讨会也被贵阳当局无理打压,可是我们每一个人追求人权、民主、法治的信念永远不会改变,并将为此而不懈努力!

2012年2月3日夜

贵州人权捍卫者




陈西被关于兴义监狱,被冰伤

分类 :   at 2 on Sun, 04 2月 2012 16:59:53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2月04日 转载)

来源:维权网

(维权网信息员龚萍、蒋理报道)今天(2月4日)上午,本网信息员获悉,贵州人权研讨会召集人、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10年的陈西早已被送到离贵阳市400多公里的兴义市贵州监狱服刑,由于天气寒冷,监狱只给他一床4斤重的被子,陈西双手被严重冰伤,皮肤龟裂。

据陈西的妻子反映:昨天(2月3日)我与女儿坐车5、6个小时,赶到兴义贵州监狱,见到了陈西。他精神状态还可以,但身体异常消瘦,双手被冰伤,出现肿疱、溃烂。监狱只给了一床4斤重的被子,而陈西穿的衣服也不够。让人奇怪的是,我们给陈西带去的衣服,监狱居然拒绝接收。要求我们从家中通过邮局寄去。虽然我们反复交涉,但均无用。我们只好返回家中,今天再到邮局寄了。会见只有20分钟左右,陈西是被三名狱警押送出来,我们也被多名警察监控下会见。

据悉,兴义是离贵阳很偏远的一个地方,目前没有火车,只能坐汽车,往返路上需要十几个小时。而今年贵州是近三十年来最冷的一个冬天,气温寒冷异常,人们烤火,加被尚且难以应对寒冷,监狱中只给陈西四斤的被子,根本无法应对寒冷。

陈西事实上从元月17日就被送到了兴义监狱,但贵阳市与贵州省有关司法部门一直没有通知家属。家属反复前往追问贵阳看守所,但他们以陈西已经送走,就不归他们管为由,拒绝告知家人。后来,家人前往贵州省监狱管理局,居然查不到陈西这个名字。无奈之下,春节放假结束上班这几天,陈西的亲人再度到贵阳看守所找他们要人,并且声明将通过媒体来揭露这种违法行径,后来看守所才向贵阳国保请示,最后陈西家人才得到兴义监狱的电话告知陈西在那里。可见,陈西被判刑送监狱后,贵阳及贵州国保仍然在操控、干预。

陈西因召集贵州人权研讨会、发表文章而于2011年12月26日被贵阳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从抓捕到判刑,直到被送监狱,贵州有关执法部门存在诸多严重违法行径,公然践踏人权。值得各界高度关注!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2/02/blog-post_8308.html




遇罗文:暴力革命是中国民主化的前夜

分类 :   at 6 on Sun, 04 2月 2012 08:31:09

作者:遇罗文

今年元旦,我看到民主党秘书处发出的祝贺王有才先生组建中华革命党的报道,感到十分振奋。这标志2012年,人们的认识又有了一个极大的提高,距离中国民主化的目标又接近了一步。组建这种有针对方向的党派非常必要,最起码可以起到对暴力革命研究和指导的作用,让中国的民主进程少走弯路。

我认为,暴力革命是中国民主化的前夜,是无法绕开的必然一步。按照目前中国的现状,实现台湾那样的民主恐怕遥遥无期,经过一场暴力革命,去掉了中共这个最大的绊脚石,新上台的政府要想取得统治的合法性,只能缩短民主化的进程,不可能再延长了。
这不等于说我喜欢暴力革命。了解中共历史史和经过文革的人都知道暴力革命的血腥、残暴、没有人性的一面;谁都喜欢像台湾、东欧以及茉莉花革命当中温和的那几国,和平着进入了民主社会。但是中国大陆无法实现这种模式,下面我还要详细讨论。

这也不等于说我们要促成暴力革命。在当今信息发达的时代,如果大家都想生活安定,有人突然号召暴力革命,只能被大家看成疯子。暴力革命是诸多因素拼凑的结果,是水到渠成的大势所趋,它也是中国人的天性使然。如果找人为促成的因素,那也是中共几十年的言传身教和倒行逆施的结果,这也是大陆有别于台湾的原因。

实现暴力革命的必然因素有以下六点。
一,中华民族自有的特性。
1、“民不患寡而患不公”。
当今中国最大的问题就是贫富差距过大。不可否认,一切社会矛盾的根源。都可以归纳或转化为经济利益的矛盾。当前中国的权贵集团,随便拉出一个都会有数亿元的非法所得,他们与广大的草根民众早已形成了水火不能相容的矛盾。除了既得利益集团幻想着这个社会保持稳定以外,底层民众已经按捺不住胸中的怒火,恨不得赶快来场暴力革命解决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千万不要以为向往革命的只是最底层的穷人,很多比较富裕的人士也照样受少数权贵的欺榨。每年新年我都参加一些民运圈以外人士的聚会,最爱听他们介绍大陆现状。今年与往年最大的变化是开始有人议论造反了。
2、中国人的自欺心理及其反弹。
鲁迅早有过精辟的论述,中国只有两种时代:坐稳了奴隶的时代和想当奴隶而不成的时代。要知道,鲁迅时代的中国人,要比中共建政以来的中国人有自由、有尊严得多。毛泽东就是利用各种运动整人,借一部分人想当奴隶而不成,让另一部分人珍惜自己的奴隶地位。不仅如此,中共还刻意培养奴才意识,比如争取入党入团、检举揭发别人、向党交心表忠心。经过这样的洗脑,有人就真受骗了,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是“党把我从苦海里救出来,给了我吃和穿”等等。只要言论开放,这种糊涂人很快就会明白,党也不出产粮食布匹,怎么能给你吃穿?你的吃穿还是你自己的劳动所得。即使给了,那也是从地主资本家那里抢来的非法所得,用得并不光彩。
在没明白的时候,以为自己成了新中国的主人翁,有这么一点精神力量支撑着就能忍,粮食困难时期饿死几千万农民也不造反,工人几十年不涨工资也不闹事,一旦他们看清自己上当受骗的窘境,他们满腔的怒火要比一直都明白的人要旺盛得多。
3、崇尚暴民情结。
从古典文学作品中就可以看出,中国人自古以来对暴民褒多于贬。例如《水浒》中的绿林好汉们,许多也是滥杀无辜的高手。李逵是其中的典型,人们都注意他忠厚、孝顺的优点,很少有人谴责他抡开板斧不问青红皂白逢人便砍的行径。暴民意识源于社会的不公和法制不健全;弱势群体在腐败横行、不讲法治的国家生存,往往又以暴民意识作为对抗强权的精神支柱。暴民不一定是暴力革命的主体,起码是促成暴力革命的主要力量。
4、仇富和唯恐天下不乱心态。
当初中共暴力革命所以能够成功,利用的正是国人的这种心态。早期中共武装所需军饷,全靠对富人打家劫舍和绑票索取,人们并没有对这种土匪行为有所警觉,即使是知识分子、社会精英。中共建政前夕,许多人放弃逃离大陆去香港台湾,宁可迎接中共的统治,结果绝大部分都遭了殃。穷人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土改时斗起地主来格外凶狠,全然不管人家的地是不是合法所得。“为富不仁”成了定律,很少有人质疑它的合理性。
如今中国暴富的人更多了,他们比起49年以前的富人来说,非法所得的比重要大得多。仅仅这一个诱因,加上唯恐天下不乱的因素,拥护暴力革命的恐怕就会占大多数了。
二,中共长期教育的结果。
中共是靠暴力革命起家,所以对暴力革命情有独钟,在教育课本、影视作品、文学艺术等等一切可利用的宣传阵地,都对暴力革命极尽美化之能事。它不仅美化自己的恐怖暴力行为,也大肆赞扬美化李自成、太平天国和义和团这些劣迹斑斑的暴民运动。这样宣传教育的结果,其实是教会了人民采取以暴制暴这种极端的反抗方式,让人们更容易接受暴力革命。从中共的立场来看,这种宣传教育是非常愚蠢的,难怪近几年一些御用学者不断提醒当权者,要转变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思维,但是为时已晚,况且也不好自圆其说。
三,和平改良道路的失败。
在80年代,中共高层开明人士占了一定的位置,让人感到似乎中国有和平过渡到民主社会的可能,其实这是幻想。因为中共经过几十年的逆向淘汰,它的大部分成员是死板保守投机自私的;体制也依然是专制独裁的。那时候确实是中共唯一的一次改弦易辙的机会。尽管开明派占据着舆论和正义的优势,还是敌不过极左势力的权势,例如取缔民主墙、不能否定反右运动、给民运人士魏京生徐文立判刑、搞“批判精神污染”运动等等。直到“六四”大屠杀,中共党内开明派彻底没了位置,从此中国离民主化相去甚远。开始人们还寄希望于独裁者邓小平死了以后,或许会出现戈尔巴乔夫式的人物改变现状,毕竟这是一厢情愿的思维方式,往往会落空。随着腐败现象愈演愈烈,权贵阶层已经形成了利益集团。假如现在中国变成民主法治国家,该集团的成员的罪恶足以个个判处死刑。可以想象,此时要想和平地让权贵们交出他们手中的权力,这怎么有可能呢?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死把住权力不放,决不能给民主一点儿松动。因此与达赖喇嘛不可能谈判出结果;“零八宪章”的代表人物刘晓波必须判刑;民主呼声高的大陆人士一定被关押。很容易大家就都明白了与虎谋皮是行不通的,消极等待是遥遥无期的,唯一的希望也就剩下暴力革命这一条路了。
四,新仇旧恨的积累。
中共建政以来,不夸张地说,是罪孽深重、血债累累。几天前的一份中文报纸上有篇文章说,毛泽东是人类有史以来杀人最多的暴君。前面提到,80年代是中共改弦易辙的唯一机会,也是在罪恶史上与前任毛泽东划清界限的机会,容易得到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原谅。但是由于中共多数成员素质太低,加上独裁者邓小平本人的前科,放弃了这个机会。直到今天,毛政权的继承人们,没有一个人、没有一次,为过去的罪孽认认真真地道过歉,更不用说经济赔偿了。地主富农被没收的财产没有一点退赔、房产主被没收的房产绝大部分没有返还,就连历次运动扣押被迫害人的工资都没有如数发还。无数被杀死和酷刑致死的无辜者,得到的仅仅一纸平反通知,那些土改时被打死的地主、文革时期被打死的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就连这张纸也得不到!
今天,一脉相承的当权者们,自己享受着豪华别墅特供食品,让草根民众吃有毒有害的食物,让他们的孩子砸死在劣质楼里变成了结石宝宝,当权者用不作为的方式在继续着间接杀人!
那些死难者的亲人、那些还活着的受过中共迫害的、那些有冤无处伸的上访者,对权贵们生吃活剥的心都有,难道他们不盼着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暴力革命吗?
顺便说一句有关和谐的问题。当权者近几年提出建设和谐的社会,这是荒唐可笑的,也是无法实现的。刚才说过,当权者对人民是有血债的,在没有得到被害人谅解以前,他是没有资格要求被害者与他保持和谐的,即同意和谐与否的主动权在被害者一方,这是一个简单的常识问题。
五,榜样的作用。
中国人很难做到“敢为天下先”,所以有这样的歇后语:“出头的椽子先烂”“枪打出头鸟”。这是没出息的一面。但是中国人的模仿能力又特别强,它弥补了前面的不足。毛时代常说的一句话“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看来有点道理。
杨佳、郑玉娇就是榜样,在网上好评如潮。我更欣赏杨佳,他有点荆轲视死如归的风格。当然也有貌似公允的人同情被杀的警察,说他是滥杀无辜,甚至把杨佳比做恐怖分子,这就错了。杨佳是向腐败的专政机器宣战,任何穿警服的都是他的敌人。更该同情的应该是杨佳,他是无辜受害,而警察在选择这个职业的那天起就应该知道有风险,而且参加了这个组织,既可以享受同伴的荣耀,也应该分担同伴的过失和耻辱。一个杨佳给中国带来了很大的轰动,他的影响力超过了所有自焚的人。据朋友说,杨佳事件公布以后一段时间,北京的警察对市民的态度立刻谦和多了。我想上海的警察一定更有变化。美中不足的是他们二位都是为个人的原因行使正当的暴力,假如是为了公众的利益行使暴力甚至献身,那就更值得尊敬了。我相信不用很久,这种英雄人物就会出现,因为一切条件已经具备了。
六,设想的暴力革命起因。
按当前中国人的观念来看,办一件事一定要考虑它的效益,无论是经济的还是道义的。同时也要计算投入和产出比。在所有行业比较,抢劫贪官的财物是一本万利而且风险很小,不需要太多的知识和智慧,盈利最佳的行业。所需人员最少三名即可,投资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主要用于是购置简单的武器和一些消耗性材料。每次它们的折旧和损耗假设100元,每次行动收获假设100万元,不算人工成本利润是一万倍。马克思说得好,百分之百的利润就能让人铤而走险了,更何况百分之一百万呢?
再说风险,可以视其为零。原因是贪官绝少敢于报案的,万一有人报了案,只需引爆警察来路的一颗遥控炸弹,相信绝对没有警察再敢前进一步,因为凡是为腐败政权效力的。全是利益的驱使,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要计算利益的得失,当遇到风险的时候,首先选择的是保护自己。
以上所说的物质条件,国内应有尽有,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对于急于盈利的人来说,这些都不是障碍。况且在当今信息发达的时代,仅仅在互联网上,就可以找到所需要的一切,包括武器弹药的制作方法。

如果绿林好汉们(或称“打腐队”)做事明智,抢来的财物拿出相当比例捐给公益事业,还可以有道义收获,换取民众的支持。
几个案件过后,所有警力都变成了权贵的私家卫队,从此再没有多余的警力去干维稳的勾当,于是暴力革命应运而生。
我再次声明,我不喜欢暴力革命。它就像拔牙前的打麻药,这个疼是免不了的。你能说你喜欢往牙床上打针吗?我也不认为抢劫贪官是十全十美的好事,它最大的好处是消耗了腐败政权的警力,或许在经费上对革命有所帮助,坏处是给民主化的中国追讨赃款带来一些困难。利弊孰大孰小,取决于民主化进程的快慢。暴力革命容易助长暴民意识,我相信随着普世价值的普及和各个追求民主的党派的努力,会尽量减少它的副作用。于2012年1月24日
以上是2012年1月24日在纽约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民主讲座”的一次发言。会后“自由亚洲电台”“新唐人电视台”记者和一些个人向我提出一些问题,概括如下。问:假如发生了暴力革命,会不会受到军队的镇压?
答:“六四”以后,邓小平在世人心中永远是罪大恶极的刽子手,我相信在中国不会再发生大规模屠杀平民的行为,军队中也没有人敢于充当这样历史的罪人。尤其经过利比亚事件以后,掌握军权的人更应该认识到世界潮流的方向。将来如果发生战斗,顶多是平民与警察之间的战斗,而且是轻武器级别的。政府如果动用了重武器,主谋难逃反人类的罪责。米洛舍维奇就是例子。
问:你是不是主张暴力革命?
答:用“主张”这个词不太合适,多少有一点促进、促成的意思。我在发言中说过了,暴力革命是大势所趋,此时再谈“主张”没有意义。我们更应该关心的是暴力革命到来该怎么办?是欢迎还是反对,该做点什么。我认为,作为追求中国民主化的人士,应该努力让暴力革命不偏离实现中国民主化这个方向,比如更理性地解决腐败政权遗留的一些问题,尽量克服暴民意识等等。
问:暴力革命会使中国更民主吗?
答:暴力革命的过程之中是否让社会更加民主,我无法预测,但是我可以肯定经过暴力革命以后,能够比现在更快地实现中国的民主化。
问:暴力革命会不会造成整个社会的一片混乱?
答:也不要把暴力革命想得那么可怕。文革时期我参观过东北最严重的武斗地区,那是两派真枪实弹的战斗,政府早已经瘫痪,军队也袖手旁观。在每个派别的势力范围之内却是一派祥和、秩序井然。人与人之间表现的是民主、平等、和睦。由于武斗影响了运输,被选出来的领导班子时不时地组织武装车队解决市民的生活所需。经历过那段生活的人不得不承认,那是一段舒心的日子,要比文革初期抄家、破四旧和后来的一打三反、抓五一六要好过得多!八九“六四”的时候,政府也处于不作为状态,社会治安也要比平时好得多,小偷没有了,吵架的见不到了,汽车互相刮碰也能得到友好的原谅。一旦群众自发起来革命,精神面貌都会为之一新。
——《纵览中国》首发

(遇罗文:暴力革命是中国民主化的前夜 全文完




葛洵回北京期间探望丁子霖遭国安绑架暴打

分类 :   at 6 on Sun, 04 2月 2012 08:21:10

2012-02-03

前“美国中国学生学者自治联合会”理事会主席葛洵,在回北京奔母丧期间,前去探望“天安门母亲”丁子霖,遭国安拦截、绑架和暴打。葛洵2月2日带着满身伤痛回到旧金山。

北京时间2月1日,葛洵手捧一束鲜花,来到“天安门母亲”丁子霖家门口。这时几位便衣警察一拥而上,把葛洵推进一辆汽车,开往一个不知名的地方。于是便发生葛洵向记者讲述的情形:“在这个过程中,我经受了审讯、殴打、限制自由、搜身,没收所有随身带的东西,包括照相机、录音机和手机、笔记本电脑,所有东西他们都检查了一遍。还有强迫我写保证书,最后强迫我签署了一份保密协定,说整个过程是国家机密。”

谈到在被绑架期间遭受暴虐的殴打,葛洵说:“被罚站,被罚蹲着,拳打脚踢。试图用我的大衣把我的头蒙住殴打,我奋力把大衣抛出到一个角落当中,他们继续殴打。”

葛洵被绑架失踪、殴打整整21个小时。葛洵返回美国的飞机本来是2月5日。2月2日,国安将他强行押上当天飞回美国的联合航空班机。在机场,葛洵再一次遭到暴打。他说:“他们强制把我送到北京机场后,说非得检查我的笔记本电脑,再检查一遍。我说我拒绝你们的检查,把笔记本电脑抱在怀里,他们就用脚踢我,我摔倒在地上,翻滚着。他们一共三个彪形大汉,把我的笔记本电脑、手机都拿去了。”

葛洵2月2日回到旧金山,他在机场接受记者采访,讲述道:“在整个过程中,他们自始至终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出示给我,他们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违反中国的法律,更违反全世界公认的人权标准,包括联合国反对酷刑的国际公约。”

葛洵是海外关注中国维权人士艾未未、王荔蕻、陈光诚等网站的创办者和参与者。在探望丁子霖之前,他曾与王荔蕻见面,并有前往山东临沂探望陈光诚的打算。国安告诉他:“你根本不可能出北京。”葛洵说:“从我的经历可以看出,国内的良心人士,他们遭受的境遇,比我更惨,因为我毕竟是美国公民。现在中国已经不仅是警察国家,而且是流氓警察国家,用黑社会手段绑架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

葛洵表示,他在北京期间,在失去人身自由和暴力胁迫下所签的所谓保证书和保密协定一律不算数。他将把自己被绑架殴打的经历公诸于众,向国际社会投诉中共政权的暴行。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CK发自旧金山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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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千万游客了解中共迫害民主党人真相/广西民主党(海外)

分类 :   at 7 on Fri, 03 2月 2012 09:03:07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2月02日 来稿)
自从上个月中共当局残酷迫害我们中国民主党人以来,我们的同志接二连三受到了最严重的镇压!这种莫名其妙的的打压方式令我们每一个中国民主党人都无法忍受!我们要下定决心把中共当局这种近乎荒唐而离谱的统治手段告诉全世界的中国人,尤其是生活在国内的中国人,让他们更清楚的了解有关中共正在无情地迫害我们民主党人的真相,这是我们广西民主党(海外)宣传点坚持做海外宣传的主要目的。

由于中共当局封锁和控制国内所有的媒体与网络,我们中国民主党遭受到专制政权的严重打压和迫害,事实上是没有多少人知道。为了打破这种媒体网络的封锁,我们中国民主党广西(海外)宣传点负责人李志友先生、民主人士周晓辉先生、段井刚先生、罗柳英女士到场大力支持。我们要向那些有机会走出国门的中国人了解更多我们中国民主党此时此刻正在被中共这个独裁的政权残酷镇压的事实,我们相信,随着每天成千上万的中国人看到我们揭露的事实真相,他们的心理肯定会受到震撼!而从这些日的宣传效果见证了我们的宣传是十分有效的。

当我们看到很多的游客看来又看,站了许久都舍不得离开的表情,我们就知道他们的内心在颤抖!有很多的游客接受了我们派发的宣传单,也有很多的年轻人问我们要了加入中国民主党的联系方式。到目前为止,我们的邮箱里已经收到接近两百多封要求加入我们中国民主党的电子邮件和几十个从国内打来的电话。当然,里面有可能会夹杂一些浑水摸鱼的中共特务,但我们会认真辨别以免上当。

在现场宣传的过程中,有很多的游客一听到我们喊中国民主党都觉得非常的震惊,嘴巴一直在嘀咕道:“啊!怎么还有中国民主党?”当我们的成员听到这些反问时,我们更觉得像这样的宣传真是太有必要了。我们认为推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首先必须要让中国民众了解我们,其次再启蒙他们的民主意识,而得到亿万民众知道我们中国民主党的存在,让无数的中国人知道我们正在与这个独裁专制的政权在顽强的抗争!而在这个和平争取民主的过程中我们中国民主党人正在前仆后继地做出了很大的牺牲,我们付出的代价我们没有后悔,我们真正想要的是;当我们中国民主党人一个接着一个被当权者押入大牢之时,而此时的中国人不要再麻木不仁!

对于类似胡锦涛们这种顽固不化的专制独裁者,我们奉劝所有寄望于中国民主的人民不要再被任何的幻想,我们不要再浪费宝贵的时间再观察下一个独裁者上场有可能会有变化的念头!想起胡锦涛初上台时,无数善良的人们都抱着期望中国会有新气象出现。结果,不但毫无改变,甚至带来更加独裁专制的恶果!就这样,我们又白白地浪费了十年的光阴!

铁的事实告诉我们;胡锦涛一直在干着逆世界潮流而动的事情,继续变本加厉疯狂的封锁互联网和剥夺中国民众的知情权。以言治罪封杀言论自由,继续欺骗和误导民众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使我们的民族正在萎缩,使我们中国的民主进程遥遥无期,完全看不到希望。 我们不要再做梦!我们的容忍只能延长中共独裁和暴政!我们也不要再静静等待共产党的民主恩赐!我们要团结起来,行动起来!

中国民主党广西党部(海外)




朱虞夫案“公开”审理 杭州民主党人旁听受阻

分类 :   at 6 on Wed, 01 2月 2012 08:57:04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1月31日 转载)
来源:参与 作者:陈树庆

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1月29日的信息公告:(2011)浙杭刑初字第00298号案开庭通知“本院定于2012-01-31 09:00在第十法庭,公开审理,朱虞夫/01一案,特此公告。”

今天,也就是朱虞夫案开庭的日子,早上7:00不到,我下楼去,就被两个便衣堵在单元门口,我说“你们无权限制我的行动”,他们说“老陈,我们只是奉命行事,请不要为难我们”、并指着旁边停着的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说“如果你一定要出去,我们今天就送你”。我心里明白,一旦上了他们的车,会去哪里就无法预料,看来今天参加旁听朱虞夫案是成行不了了。

等到上午9:30分,我看楼下他们还继续守着,就试着打电话问问其他人的情况:邹巍手机关机,我昨天就知道他已经到富阳去“被旅游”了;吕耿松接电话时说,正在路上给妻子送饭,有国保、辖区派出所所长、协警等前后左右护送;其他人如王东海、祝正明、昝爱宗、毛庆祥也是被堵在家中,更不用说一直来被看住的王荣清了,估计其他民主党人情况也差不多,就懒得一一再去询问。

程序正义是保障实体正当与合法的一个重要前提,“公开”是司法程序的一项重要原则,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会对于司法的监督与信赖。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十条规定“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既然“公开审理”,当然任何人都可以去旁听,但今天朱虞夫案所谓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审理的“公开”,朋友们的旁听的努力皆已受阻,从程序上已经存在瑕疵,看来这一次老朱想要避免蒙受冤狱就更加没有希望了。

法治若假,犹如无法。得不到“维护社会正义最后堤坝”的法院保护,反而遭受其害,这不仅是朱虞夫的悲哀,也是整个社会的悲哀。因为法治离我们远去,受危害的不仅是广大弱势民众,也终将危及到当权者自身,从前共产党内包括彭德怀、贺龙、刘少奇等等不少人的悲惨命运难道教训还不够深刻吗?

因为旁听去不成了,只能附上1月16日和邹巍、魏祯凌、吕耿松、胡臣、昝爱宗一起送朱虞夫先生的辩护人李敦勇律师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审阅朱虞夫案件的起诉材料时,我用手机临时拍下的照片。

陈树庆
2012年1月31日完稿于中国杭州

参与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www.canyu.org)




朱虞夫案开庭,法院择日宣判

分类 :   at 6 on Wed, 01 2月 2012 08:53:51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1月31日 转载)
来源:维权网

(维权网信息员龚萍报道)今天(元月31日)上午9点,浙江杭州著名民主维权人士朱虞夫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在杭州中级法院第十审判庭开庭,经过两个多小时控辩,至上午11点半左右法院休庭,主审法官表示将对一些证据进一步核实后,将择日公开宣判。

出席今天开庭旁听的只允许朱虞夫的妻子蒋女士与孩子两人,参加今天代理辩护的律师是北京李柏光与李敦勇律师。杭州多名民主党成员与维权人士被当地警方要么带离家中,要么软禁家中不许出门。

据律师说,今天上午的庭审辩护还是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的,控方仍然以朱虞夫的一些言论而指控他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律师依照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为朱虞夫作了无罪辩护,朱虞夫自己也进行了自辩,最后主审法官表示要对其中一些证据重新核实,并进行合议后,将择日作出公开宣判。

朱虞夫,浙江杭州人,1953年2月13日出生,自青少年起憎恶专制独裁的弊端,探寻民主政治道路。

1978年底为杭州民主墙发起人之一,写作张贴了许多宣扬民主人权的文章;1979年组建并被选为当时杭州主要民刊《四.五》月刊社负责人,参与领导杭州民主墙运动;1983年被有关当局传唤、抄家。

1987年调入杭州市江干区房管局,任工会工作委员会负责人。

1989年,声援学运再次被传唤、抄家,并株连4户亲属(母亲、岳家、妹夫、妻舅)同时被抄家。被关押27天后,撤职并下放管传达室。

1998年6月,积极投入民主党的筹备工作。6月25日浙江筹委会成立后,于6月30日上街散发《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成立公开宣言》被警方关押48小时。“7.10”事件中被抄家,抄走大量《公开宣言》、计算机、打印机等物;被关押10天,监视居住50天。11月8日被选为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常务工作组秘书长,全国筹委会筹委。1999年被杭州公安部门以“颠覆罪”判刑七年。

2007年7月10日,朱虞夫被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以所谓“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2011年3月5日朱虞夫因在网络发表简短的《是时候了》诗歌,被杭州国保认定支持茉莉花运动而抓走,4月11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杭州检察院曾经一度因证据不足而撤诉,但最后,浙江当局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他重新起诉,直到今日开庭。




何德普控告国保警察的违法行为

分类 :   at 8 on Tue, 31 1月 2012 10:04:37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1月31日 转载)
来源:参与 作者:何德普

警察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和支队的警察(简称国保警察)也应该遵守,因为法律没有给国保警察任何特殊授权。每一个受害者对国保警察的违法行为依法提出控告,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也是每一个公民为建设法制政府而尽的社会责任。

今天我将行政复议申请书,用挂号信寄给了西城区政府。希望政府对国保警察的违法行为展开调查,做出处理。

下面是控告国保警察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复议书和相关的照片。

2012年1月30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何德普,男,55岁,汉族,住:西城区朝阳庵9楼1门5号

身份号码:110102195610282719

工作单位:无业

代理人:野靖环 女,59 岁,汉族,住:西城区展览路葡萄园4-3,

身份证:370303195301181741

工作单位:光彩集团(退休职工),

代理人:贾建英 女,53岁,汉族,住:西城区朝阳庵9楼1门5号

身份号码:110104195810311628

工作单位:宣武医院

被申请人: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区分局

住址:西城区二龙路 法人代表:

行政复议请求:

1、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以“接受记者采访、在网络上发表观点”为由对申请人的传唤违法。

2、请求确认被申请人在2012年1月19日对申请人实施传唤时,抢夺申请人的手机、阻止申请人给亲友打电话的行为违法。

3、请求确认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家中搜查和扣押申请人的物品的行为违法。

4、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申请人被羁押一天的赔偿金201.66元。

事实和理由:

2012年1月19日上午,我接到西城区分局展览路派出所管片民警刘某的电话,刘某讲:“快过春节了,张所长和谢所长要要找你聊一聊,他们在所里等着你那。他们让我开车把你送过去”。我说:“不去所里”。刘某说:“那就在我的警务室里聊吧”。

10点20分我到达居住小区的警务室,10点25分西城分局的6-7个国保警察和展览路派出所的4-5个警察来到警务室,把我围住,强拉硬拽地把我弄上警车。在此过程中,我问他们,不是说,快过春节了,张所长和谢所长要找我在警务室里聊聊吗,怎么,你们跟我动手动脚的,你们太粗鲁了。警察说:“少废话,到派出所再说”。

在警车开往派出所的路上,想给家人打电话,国保警察将我的手机抢走,并扭伤我的手腕。

11点左右,国保警察带领派出所警察、居委会治保主任等一大帮人,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来到我家抄家,此时我家只有80多岁的老母亲一人。老母亲听到有人敲门打开木门,隔着防盗门看到有十多个人要闯进来,就非常害怕,赶紧把门锁好,问他们:“你们是来干什么的”?国保警察说“我们不是坏人,依法进入你家宣读法律文书,在门外这些事是不能讲的,进去后我们还有其他事跟你说,你先开门吧”。我的母亲说:“我年岁大了,一见到你们这么多人,心里就害怕,我有血压高,还得吃片药,家里的炉子上还蒸着馒头,我还得看着火。万一着了火,可怎么办呀。你们走吧”。

警察不走,我母亲又说:“我一见到你们,心里就哆嗦,我可不敢给你们开门,我不是文化人,你们说的那些事,我不懂,你们走吧”。国保警察在门外纠缠了半个多小时才离开。在此期间,我的老母亲两次给我妻子打电话,哭着说:“你快回来吧,来了好多警察,吓死我了……”

12点,国保警察对我说:“你先回趟家,看看老母亲,她为你着急,她想见你”。国保警察又说:“我们是依法对你家进行清查,主要是你的使用过的电脑和相关物品,你必须带我们去”。

从上午11点到下午17点50,我被单独关押在派出所一楼的询问室里。

警察询问的问题主要是,申请人接受过记者的电话采访,在网络上发表过文章。这两点违反了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的规定,所以我们要对你进行处罚。

申请人回答,无论是谁给我打电话,我都会和人家讲几句,人家打来电话,是对我的关心,我不能拒绝别人对我的善意,包括你们警察、国内记者和国外记者。

警察说,你和记者在电话里谈话,就是违反规定,你不会不接电话或者一听见是记者的声,就把电话给挂上。

申请人说,一听到是记者就会咣当一声把电话挂上,不是我何德普干的事。我和记者交流的内容完全合法,如果就因为我和记者在电话里谈过话,你们就要抄我的家,那你们去抄好了。

国保警察说:“依法到你家去抄拿电脑和其他物品,这一点是上级领导定下来的,是原则问题,不能改变。你必须配合我们的工作,当然和案件有关的东西我们要拿走,无关的东西我们就不拿了,走,现在就到你家去拿电脑”。

17点50分结束询问,警察把我押回家,直奔电脑。警察不停地在我家里到处搜查所谓的“犯罪证据”。最后在房间里搜走了两份委托书和一份《行政诉讼状》(内容是诉东城公安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把它们作为所谓的“犯罪证据”拿走了。实际上抄走的物品与传唤我的理由无任何关联。

对上述西城区公安局的违法行为,特此提出行政复议。

此致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

申请人 何德普

2012年1月30日

参与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www.canyu.org)




贵阳异议人士 “寻找陈西”,陈西关押地点成谜

分类 :   at 8 on Tue, 31 1月 2012 10:01:05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1月31日 转载)

(维权网信息员张勇报道)

1月29日下午,贵阳异议人士孙有年、徐国庆、李任科、曾宁在贵州大学聚集,打出“寻找陈西”横幅,抗议贵阳当局阻止陈西家属知晓陈西具体关押地点,非法剥夺陈西家属会见权。(详见人权捍卫者陈西获刑十年后下落不明)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2/01/blog-post_2869.html)

据了解:自从陈西的妻子张群选女士明确知道无法得到确切的陈西关押地点后,她每天坐在贵阳中院,要求法官追查陈西去向,但一直得不到正面答复,除夕以后法院已经放假,陈西的妻子却还是没有得到当局的任何实质性答复。

与此同时,“贵州人权研讨会”成员们“寻找陈西”的足迹,也遍布了各个监狱和看守人所。他们通过各种可能的渠道打听陈西被关押的具体地点,但均无任何确切的消息,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从地球上消失了。

另据悉:贵阳国保方面发还了扣押陈西的少量物品,比如,陈西家的钥匙、陈西的手机、数据线和相机等,手机当面看了是好的,是否被做手脚不知道,但相机因为当场无电池无法当面试,拿回家后装上电池发现相机已经被损坏。

贵州人权捍卫者陈西自去年12月26日被贵阳中院当庭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0年后,他的妻子张群选一直在打听何时送往监狱。自1月18日,张女士再次前往贵阳市第一看守所打听情况,看守所称早晨陈西已被送走后,至此,陈西到底被送往哪所监狱服刑成谜。

“贵州人权研讨会”一些成员表示:虽然陈西被非法判刑十年,“贵州人权研讨会”也被贵阳当局无理打压,但,他们追求人权的信念不会改变,将继续为此努力。

贵州人权研究会成员、人权捍卫者陈西于去年11月29日被警方以谈话为名叫到派出所,当即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12月26日被贵州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在三十余年追求民主自由的道路上,陈西三次获刑,累计刑期已达23年。

201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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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果

信仰,是人们所必须的。什么也不信的人不会有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