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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贤斌
Posted by: 陈志伟 on Tue, 03 十月 2006 03:57:19
(500 Reads)
刘贤斌

生平简介


主要事迹

姓名: 刘贤斌
性别: 男
年龄: 38
出生日期: 1968-8-25
职业: 学生
现在所在地: 四川省大竹县省第三监狱(川东监狱)101信箱2分箱 邮编:635100
最新状况: 被捕
罪名: 颠覆国家政权罪
早期状况: 判刑2.5年
资料日期: 91/4
判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99/8/6
简介: 刘贤斌,1968年8月25日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87级学生,父母远在四川遂宁山区务农,家境贫苦。他因参加八九民运,1991年4月15日被捕,1992年12月8日,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囚北京市秦城监狱。出狱后,刘贤斌一直进行社会问题的调查研究,撰写有关人权民主的理论文章,参加推动民主的呼吁书的签名活动。刘贤斌和一些朋友经常为遭受勒索和迫害的平民打抱不平,帮助打官司和进行呼吁,因此而遭受迫害。1995年5月15日,他因联署了《汲取血的教训,推进民主与法治进程》呼吁书,被公安追查。他获释后便开始逃亡生活。同年10月22日,他和邢宏伟、杜力、何兵、雷云海、郇健生、白和平、马骏和欧阳懿等九人,发表致江泽民的公开信,要求在江泽民参加高峰会之际,也要关注中国人权状况的不断恶化,实现国内宽容和解,结束对持不同政见者的打击、迫害和镇压。公开信要求立即释放被无理关押的魏京生、王丹、刘念春、陈子明、刘晓波、邓焕武等人,释放被判刑的胡石根、康玉春、刘京生和陈卫等人。1996年4月29日早上,他在四川省遂宁市家中被当地公安带走。公安指刘近期频频出外,怀疑他借商务之行,在四川串连筹组异见组织。8月中旬,他发出致中国政府的呼吁书,强烈要求中央政府立即责令遂宁市公安停止迫害基督徒,以确保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1998年10月15日上午10时,他与畲万宝及黄晓敏往四川省民政厅社团管理处登记注册「中国民主党四川委员会」,但该社团一位姓文的处长拒绝了他们的申请,并表示「政党」不属于「社团」的范围,故不能接纳他们的申请。1999年1月23日,他被指参与中国民主党活动被捕。释放后,于2月5日再次被捕,稍后获释。7月7日,刘贤斌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遂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4日,他以「颠覆国家政权」正式逮捕。8月6日上午8时,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关押在四川大竹县的省第三监狱。16日,其妻陈明先发表了致江泽民、朱镕基和全国人大公开信,指出法院以不着边际和可笑的证据判处刘贤斌13年徒刑,对中国的法制和人权是一个极为耻辱和极为罪恶的先例,提出重新审理保护遵守审判程序并追究迫害中的违法行为等四点要求。2000年6月4日,他绝食一天纪念「六四」。

监狱地址:四川省大竹县省第三监狱(川东监狱)101信箱2分箱 邮编:635100

刘贤斌夫人陈明先联络电话:86-825-3892199;86-825-2248222;86-13778747500
地址:中国四川省遂宁市遂宁中学校 邮编:6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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