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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简介
主要事迹
姓名: 高洪明
性别: 男
年龄: 56
出生日期: 1950--
职业: 工人
现在所在地: 北京市第二监狱
最新状况: 被捕
罪名: 颠覆国家政权
早期状况: 被捕
资料日期: 99/6/29
判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99/8/2
简介: 高洪明,山东省高青县人,北京朝阳区团结湖居民,原为北京外事办干部,1989年参加民运被判劳教2年,现为京津党部副主席。1998年9月,他和何德普及王志新宣布参选10月开始的北京(区)级人大代表选举。9月24日早晨,他在其居住的家属区内向选民散发了竞选宣言。中午时份,北京公安局出动多名公安将高洪明放置在居民楼内的竞选宣言全部从住户的大门上和报箱内取走,公安并以请他吃饭的名义将他留滞在拟]中以防止他再去散发传单,公安也劝他不要参选。10月14日,他联同何德普及王志新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北京公安及他们所在单位阻挠他们参选北京人大代表表示抗议,希望人大纠正公安的做法,使他们能行使公民权。他们在公开信中指出,政治体制的改革需要公民的依法参与。以往中国的人大代表选举都是一种政治声调,故老百姓根本没有参选的热情,仅是靠组织系统及行政手段去逼迫选民投票。为了调动人民的参选意识,三人将以异见者身份参选11月举行的北京市五年一届的人大代表选举。11月3日,他向他所在的朝阳区团结湖选举委员会查问有关选举事项时,包括选举委员会主席在内的三位官员不仅态度蛮横拒不提供咨询,反而指高洪明以「独立参选人」竞选人大代表为非法。高洪明对这种欲剥夺异见人士参选权的行为极为愤慨,写信给北京市人大选举委员会表示强烈抗议,并要求委员会立即解释为甚么「独立参选人」不可以参选。21日,北京团结湖选区的三位官员来到他的家,对他宣布不可以向选民散发宣传材料,也不能称自己为「独立候选人」。而三名官员更想将高洪明家的宣传传单强行搜走。高洪明指出他们这样做完全违背了「选举法」,故对三名官员下了逐客令,三名官员则威胁高洪明不听劝告后果自负后离去。11月28日,高洪明受各地「家庭教会」的委托,成立了「宗教自由观察」组织。30日下午1时开始,他去北京朝阳区人大常委接待室静坐,抗议他自上月参选北京人大代表以来,一直受各大方面刁难与阻挠。12月20日,他被公安拘捕,获释后被24小时监视。1999年4月29日,他与徐永海宣布筹组「中国自由劳动者工会」。5月,他因筹备纪念「六四」活动被捕。6月29日,他与查建国从家中被带走并被抄家,于6月30日被北京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1日正式被捕。7月5日,案件移交到了北京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审判,8月2日判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1999年6月29日-2007年6月28日),关押在北京市朝阳区2357信箱18分箱北京市第二监狱,邮编100023。9月1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他和查建国的上诉,维持原判。高洪明自被拘捕后,在狱中多次发低烧后哮喘不止。由于狱中的伙食质量恶劣,日复一日的水煮菜导致高洪明的身体明显衰弱,更染上重感冒,其气管炎再度明显加重。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东里8楼1101号 邮编100010
联络电话:011-86-10-85983077
亲属:李永珍(已离婚)和女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