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明凯“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将宣判
(博讯北京时间2010年2月09日 转载)
(维权网信息员方子林报道)2月10日上午10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山东青年薛明凯“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
现年20岁的薛明凯是山东曲阜人,曾在深圳做保安。薛明凯是2009年5月9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刑事拘留,6月15日被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他被逮捕的罪名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检方指其2009年2月与海外民主党组织联系,并于2009年4月12日被批准加入民主党组织。检方还指称薛明凯在2006年7、8月间在网上与友人商量成立“中国民主工民党”未果。
薛明凯的案子于2009年9月10在深圳中院开庭,后法院称已将案子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12月14日薛明凯的案子再次开庭,开庭时间从下午3点开始,3:20左右就结束了庭审。庭审中主要宣布了对薛明凯的精神病鉴定结果,广东精卫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认为:薛明凯符合无精神病的标准。
之前的庭审中薛明凯在法庭上曾慷慨激昂地说“历史和人民会宣布我无罪!”网友们呼吁关注薛明凯的朋友及媒体前往法院参加2月10日的旁听。开庭地点:深圳市红岭中路深圳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